Page 62 - 老機關,新氣象:考試院 20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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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機關,新氣象:考試院 2020-2024





              法汰劣,對「待改善」者加以輔導。                       員是依約僱辦法進用,缺乏法律層次
              新制的核心設計,在於選擇前 5%                       的基礎。

              相對傑出者,較現制選擇 25% 考列                     考量到這兩類人員屬性相似,為了滿
              乙等者,主管或機關首長的決定困                        足機關彈性攬才的需求,同時完備人
              擾較少,藉由每年選拔模範公務人                        事法制,迫切需要對契約人員的相關
              員相類似的機制,便可以選出至多                        事項進行法律位階的統一規範。於

              15%「優良」以上表現者,再從中選                      是,銓敘部提出「契約條例草案研訂
              出至多 5%「傑出」表現之公務人員。                     重點」,積極推動契約條例的制定。
              至於考列「待改善」者,有明確要                        契約條例草案將現行聘用人員及約僱
              件及輔導機制,以及法定資遣或退                        人員整合為契約人員,因應機關彈性

              休等不適任者離退機制,相對於現                        用人需求,訂定契約人員聘用資格、
              制應較有汰劣的效果。                             程序、待遇制度;同時透過訂定考核
                                                     機制,發揮獎優汰劣的精神;明定停
              本次修正將對我國考績制度帶來結
                                                     聘及終止契約的事由;此外,提供與
              構性的變革,讓綜覈名實、獎優汰
                                                     公務人員相近的保險和退離權益;且
              劣等原則,不在潛規則掏空下成為
                                                     訂定過渡期間相關規範,以維護原有
              空洞的口號,也為落實考績獎優功
                                                     人員權益。
              能創造一個更有機會實現的空間。
                                                     未來契約條例若制定施行,對於有公
              活化人力                                   共服務熱忱的朋友,只要符合契約條
              契約進用法制更完善                              例的聘用資格,就能參加各機關契約

                                                     人員的甄聘。機關得依據實際用人需
             「現行聘用人員和約僱人員各有專屬
                                                     要,審查契約人員職務所需的學、經
              人事法規,為何還需要契約條例呢?」
                                                     歷及相關專業工作年資等條件,聘用
              這是銓敘部著手研議契約條例時,最
                                                     符合需求的優秀人才。草案中有關契
              常被問到的問題。目前,各機關以行
                                                     約人員各等別應具資格條件已趨向多
              政契約方式進用的聘用人員,所依據
                                                     元,參照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約僱辦
              的聘用條例只有 10 條條文,難以完
                                                     法等規定,依所具學歷、工作經驗等
              整規範人員的權利義務;至於約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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