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老機關,新氣象:考試院 20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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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機關,新氣象:考試院 2020-2024
法汰劣,對「待改善」者加以輔導。 員是依約僱辦法進用,缺乏法律層次
新制的核心設計,在於選擇前 5% 的基礎。
相對傑出者,較現制選擇 25% 考列 考量到這兩類人員屬性相似,為了滿
乙等者,主管或機關首長的決定困 足機關彈性攬才的需求,同時完備人
擾較少,藉由每年選拔模範公務人 事法制,迫切需要對契約人員的相關
員相類似的機制,便可以選出至多 事項進行法律位階的統一規範。於
15%「優良」以上表現者,再從中選 是,銓敘部提出「契約條例草案研訂
出至多 5%「傑出」表現之公務人員。 重點」,積極推動契約條例的制定。
至於考列「待改善」者,有明確要 契約條例草案將現行聘用人員及約僱
件及輔導機制,以及法定資遣或退 人員整合為契約人員,因應機關彈性
休等不適任者離退機制,相對於現 用人需求,訂定契約人員聘用資格、
制應較有汰劣的效果。 程序、待遇制度;同時透過訂定考核
機制,發揮獎優汰劣的精神;明定停
本次修正將對我國考績制度帶來結
聘及終止契約的事由;此外,提供與
構性的變革,讓綜覈名實、獎優汰
公務人員相近的保險和退離權益;且
劣等原則,不在潛規則掏空下成為
訂定過渡期間相關規範,以維護原有
空洞的口號,也為落實考績獎優功
人員權益。
能創造一個更有機會實現的空間。
未來契約條例若制定施行,對於有公
活化人力 共服務熱忱的朋友,只要符合契約條
契約進用法制更完善 例的聘用資格,就能參加各機關契約
人員的甄聘。機關得依據實際用人需
「現行聘用人員和約僱人員各有專屬
要,審查契約人員職務所需的學、經
人事法規,為何還需要契約條例呢?」
歷及相關專業工作年資等條件,聘用
這是銓敘部著手研議契約條例時,最
符合需求的優秀人才。草案中有關契
常被問到的問題。目前,各機關以行
約人員各等別應具資格條件已趨向多
政契約方式進用的聘用人員,所依據
元,參照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約僱辦
的聘用條例只有 10 條條文,難以完
法等規定,依所具學歷、工作經驗等
整規範人員的權利義務;至於約僱人
60 優化法制 靈活用人擇優汰劣更有效! ∣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