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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3屆周年成果報告

自2020年9月第13屆就職迄今,本院及所屬部會為因應國家發展需求的變化,以及民意對國家未來的期許,積極檢討並精進考銓政策與人事制度,已有相當之進展,在此謹就重要政策推動成果提出報告。

一、院務推動

(一)考試院數位轉型,強化數位治理

2021年2月成立「考試院數位轉型委員會」,推動強化全院資安聯防、國家考試電腦化、公務人力資料整合運用、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資料開放及公務人員數位能力培訓。並於4月成立「資料開放小組」,負責強化資料質量,建立跨域合作協調平台。

(二)推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

為強化考試及格證書管理,以利民眾經身分驗證後能快速下載運用,優先推動證書數位化,包含建置電子證書服務平台及驗證機制,預計2022年8月開始試辦。

(三)發行《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引進多元觀點活化政策

2021年1月起每月發行《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以「開門造車」為初衷,每期設定不同主題,邀請產官學研專家發表多元觀點,作為與社會對話、溝通政策的平台。

(四)成立臉書專頁,適時舉辦各類座談會,強化與社會雙向溝通

為加強與社會雙向溝通管道,2020年12月設置臉書專頁,以淺顯易懂的圖文,讓社會更能瞭解考試院部會的運作與職掌,擴大社會參與,並辦理數位轉型、考選治理人才、跨域人才交流、人力資源轉型及各國年金制度等研討座談,強化與各級政府、地方民意、職業團體的溝通交流。

(五)重要法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1.廢止監試法,廢除不合時宜的監試制度,由資安管理機制取代人力監督。

2.修正典試法,加重洩題舞弊人員的刑責及究責機制,並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可撤銷錄取處分或及格資格等。

3.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放寬共用編制表,提升機關用人彈性,並淘汰具體不適任的試用人員。

4.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配合釋字第782號解釋,刪除再任私校停發月退金規定,並修正課稅機制。另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配合課稅機制調整,增訂退撫基金免納各項稅捐規定。

5.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放寬本人及配偶同為公務人員時,可同時請領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6.修正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因應釋字第785號解釋,就業務性質特殊須實施輪班、輪休之機關,及所屬公務人員之服勤時數及超時服勤補償事項,訂定框架性規範。

(六)院部會主管法規合宜性檢討

為確保本院及所屬部會法令適用的正確性與適宜性,全面盤點法規命令及各類行政規則總計755種,其中應修正、廢止計259種,預計2021年底前完成近9成法規檢討工作。

二、考選業務

(一)配合雙語國家及新南向政策,提升政府團隊外事能力

為提升政府團隊外事能力及國家競爭力,就公務人員涉外事務程度,推動合宜的考選方案,包含高考三級及地方特考提高英文占分比重、部分考試類科增訂英語檢定資格、外交領事人員考試新增英文組二採英文命題及作答、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新增泰文組、越南文組、印尼文組等。

(二)建構更彈性的考選法制,提升政府專業服務效能

為讓用人機關可進用專業與合適的人才,並強化公職專技人員的實務經驗,積極研修考選法規,包含高普考試及地方特考刪除列考公文或格式用語、高考三級新增海洋行政及海洋技術類科、公職社會工作師增列實務經驗年限資格、所有公職專技人員提高口試占分比重等。

(三)訂定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確保專業知能符合社會所需

2020年12月訂定發布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確保專業化服務品質,以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增加防疫能量;同時展開建置公共衛生專業領域典試委員人才資料庫,並預定在2021年11月下旬辦理首次考試。

(四)改革考試制度,修正典試法,廢止監試法

修正典試法第31條,加重違法舞弊人員刑度,增加考選部求償權,並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0條、專技人員考試法第17條,榜示後發現洩題舞弊情事時,亦得撤銷錄取處分或及格資格等,必要時得重啟考試程序。

廢止監試法,運用資訊安全管理機制取代人力監督,並配合修正典試法第10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6條、專技人員考試法第21條。

(五)國家考試電腦化,111年心理師考試率先採行申論題線上作答

成立「國家考試數位轉型推動小組」,分階段推動申論式試題線上作答,於2022年臨床心理師及諮商心理師考試率先採行,同時積極擴展電腦化測驗試場。

針對外交領事人員考試部分應試科目測驗題,建置中英文雙語題庫,提升考試信度及效度。

(六)有效應變COVID-19疫情升溫,順利完成多項國家考試

為使國家考試能兼顧防疫安全,在疫情警戒升級期間,調整多項考試期程規劃,研擬相關應變計畫,有效分散人流,並具體強化防疫作為,順利完成多項考試。

另修正試場規則,增訂傳染病防疫規範及違反處置方式,以維護國家考試安全及應考人、試務人員健康。

(七)成立預備文官團,首度辦理地方文官領航隊

為強化招募優質公務人力,提供優秀青年學生提早接觸公務體系的機會,成立「預備文官團」。2021年首度舉辦地方文官領航隊培訓,並到基隆市政府研習,鼓勵學生結合地方政府實務經驗,發散創意思考解決地方問題。

(八)辦理系列「為國舉才」國家考試地方座談會

為瞭解各地方公務與專技人才之實際需求,2019年12月開始到各縣市辦理國家考試地方座談會,與地方政府、學校及職業團體直接交流,截至2021年9月已到訪雲林、苗栗、宜蘭及屏東。

三、銓敘業務

(一)友善生養,人事政策向前行

修正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放寬公務人員及配偶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且復職時應回復原(主管)職務,並適度開放得以照顧3歲以下孫子女為申請事由;另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放寬可同時請領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繳付退撫基金全額費用,可選擇延後繳費,減輕經濟壓力。

(二)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貫徹留優汰劣精神

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放寬機關共用編制表,讓政府機關可以彈性用人,並且可淘汰不適任的試用人員,受免職處分的公務員一年內亦不得任用。

(三)放寬共用編制表,合理調高區長職等,增加地方政府用人彈性

除前述修正任用法、放寬機關共同編制表以外,為因應各級政府多元化的治理型態以及人才需求,亦針對直轄市轄區人口超過40萬的區公所,調高區長職等,協助直轄市做出更有效的市政,並有助於人才在地深耕。

(四)提高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太魯閣號司機奮勇殉職從優撫卹

修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放寬意外的認定方式,全面調高失能、死亡慰問金額度;因執行職務受傷,雖未住院但經就診治療者,亦得請領受傷慰問金。針對已發生或尚未核定的案件,也適用修正後的規定辦理,包括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已盡速從優配合完成審議,讓英勇殉職司機的家屬得到撫卹和照顧。

(五)修正退撫法制,刪除再任私校停發月退職酬勞金規定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2號解釋,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刪除再任私校停發月退職酬勞金規定,並溯自108年8月23日解釋公布日施行;同時修改課稅機制,與勞工及私校教職員的課稅規定趨於一致。

(六)加強公保監理,公保準備金績效居六大政府基金之冠

公保監理會定期召開委員會議,督導承保機構積極提升準備金運用績效,2020年公保準備金已實現收益數為85.41億元,加計未實現損益後之收益數為483.36億元,年收益率為15.26%,是當年度政府六大基金績效之首。

四、保訓業務

(一)擴大保障事件之司法救濟範圍,提升公務人員救濟權利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關於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之意旨,通盤檢討保障事件標的所適用的救濟程序,將攸關公務人員權利的人事行政行為,從管理措施改列為行政處分,未來應循復審程序救濟,若有不服可再提起行政訴訟。

(二)落實國家政策,導入相關課程及開發系列教材

2020年11月起所有法定訓練導入雙語培訓課程,並研編國內首部公務實用英語教材及數位課程,強化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另自2021年晉升官等訓練起,開設數位治理課程,涵蓋建設、行政、服務、民主及社會等面向,提升數位素養與服務效能。

各項法定訓練亦開設性別主流化課程,2021年啟動經典案例研編,主題式探討性平議題,激發受訓人員性平意識。

(三)六大戰略產業蹲點,全球移動力人才培養課程,培育文官菁英

為培育政府高階治理人才,2021年起高階文官培訓規劃至國內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短期蹲點,並邀請相關領袖人才擔任指導業師,此培訓方案亦獲得Brandon Hall Group人力資本管理卓越獎項(HCM Excellence Awards)金牌獎。

另新增全球移動力人才培養系列課程,與英國、芬蘭合作,採線上共學模式,汲取國外政策經驗,強化全球視野。

(四)首度與監察院合作,強化訓練教材之人權教案

為深化公務人員的人權意識,首度與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合作編纂人權教育案例,並於各項法定訓練專題研討新增人權議題,提醒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權力時,要有人權保障的意識與使命。

(五)首創虛擬教室線上評量,在疫情警戒期間完成各項法定訓練

因應全國疫情升為三級警戒,國家文官培訓推出數位課程,首創虛擬教室進行專題研討成績評量,順利完成多場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升官等訓練也能透過線上直播即時互動、分組研討。

五、退撫基金業務

(一)退撫基金運用績效卓著

為強化內控機制,增訂投資人員行為準則,健全基金管理人員與委外代操機構之授權、聯繫軌跡等機制,並修正國內股票及基金投資作業規定,完善投資決策及交易過程。

2020年退撫基金已實現收益數為136.56億元,加計未實現損益後之收益數為499.48億元,年收益率為8.46%,績效卓著。

(二)年金改革節省經費全數挹注退撫基金,有助基金永續經營

2020年各級政府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321.7億元,以及國軍配合政府精簡政策挹注款100億元,全數編入預算挹注退撫基金,有助於基金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