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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主題上版日期刊登單位
1
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一條、第九條。114-06-11秘書處文書科
2
修正「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三條、第五條。114-06-06秘書處文書科
3
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五條附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認定標準」。114-06-06秘書處文書科
4
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114-05-15秘書處文書科
5
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第七條、第十一條。114-04-15秘書處文書科
6
訂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植物診療師考試規則」。114-04-15秘書處文書科
7
修正「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114-02-06秘書處文書科
8
修正「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九條。114-02-06秘書處文書科
9
修正「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內政部消防署」、「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空中消防隊籌備處」,名稱並修正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內政部消防署」、「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港務消防大隊」,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114-01-24秘書處文書科
10
公告撤銷朱◯帆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考試錄取資格。114-01-15秘書處文書科
11
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第十一條及第六條附表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修正消防設備師類科部分)。114-01-09秘書處文書科
12
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八條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八條、第十一條。114-01-02秘書處文書科
13
預告「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9條修正草案。113-12-26秘書處文書科
14
公告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並自即日生效。113-12-06秘書處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