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通過中央與地方消防機關推動公務人員任用法單軌任用制度時程,將等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完成修法程序後,再一併辦理 | 94-08-04 |
考試院院會通過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擔任機關首長等職務人員,及醫事公費生經分發履行服務義務者,不須經由公開競爭方式甄選 | 94-08-04 |
考試院院會通過未來先後參加兩種以上同等級考試錄取者,僅需接受一次基礎訓練 | 94-08-04 |
94年專技高考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記帳士考試定於12月舉行 | 94-08-04 |
考試院院會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年終考績最近2年列優等或最近3年列甲等以上,且經晉升官等訓練合格者,取得升任高一官等任用資格 | 94-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