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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72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72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9年2月4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林雅鋒 蔡璧煌 邊裕淵 高明見
    何寄澎 浦忠成 邱聰智 蔡式淵 李雅榮 黃俊英
    蔡良文 胡幼圃 李 選 陳皎眉 黃富源 歐育誠
    詹中原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吳泰成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    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71次會議紀錄。
更正:(一)銓敘部業務報告,蔡委員璧煌意見「……3.……,依據受託契約,……5.……,97年度以來待國庫撥補之金額約1.67億,……,但因須三年平均,……,是否仍需國庫撥補?……」更正為「……3.……,依據委託投資契約,……5.……,97年度待國庫撥補之金額約1.67億,……,但因須三年滾動平均,……,98年度是否仍需國庫撥補?……」。(二)考選部業務報告,胡委員幼圃意見「……,相關辦法及規定等,請部重視處理。」更正為「……,應檢討相關辦法及規定,請部重視處理。」。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無)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府秘書長錄總統中華民國99年1月20日華總一禮字第 09900012911號令:「任命邱華君、呂海嶠、劉昊洲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任期自中華民 國99年1月30日生效。任命陳愛娥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任期自中華民國99年2月1日生效。任命楊仁煌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任期自中華民國99年 2月2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2、總統中華民國99年1月27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019991號令:「茲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公布之。」暨立法院同年1月21日台立院議字第0990700306號函以,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第12條及第25條條文,已咨請總統公布等二案,報請查照。
3、總統中華民國99年1月27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020001號令:「茲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公布之。」暨立法院同年1月21日台立院議字第0990700309號函以,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6條、第8條及第27條條文,已咨請總統公布等二案,報請查照。
高委員明見表示意見:(略)
決定:高委員明見意見交考選部作為研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之參考。
4、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編制表修正一案,報請查照。
高委員明見表示意見:(略)
5、本院秘書處案陳本院98年第4季(10至12月)第11屆第54次至第67次會議決議及決定事項執行情形一覽表暨第11屆第1次至第53次會議決議及決定事項未辦結情形一覽表一案,報請查照。
陳委員皎眉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同意依陳委員皎眉意見辦理。
決定:第11屆第55次會議書面報告第1案: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一案,繼續追蹤管制。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資料統計分析。
2、考試動態:舉行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99年第一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等各項考試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99年上半年定期退撫給與撥付情形與歷年撥付槪況。
蔡委員良文表示意見:(略)
決定:蔡委員良文意見交銓敘部參考。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保訓會98年度委託研究成果。
2、辦理考試院80周年慶系列慶祝活動「99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法制研討會」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吳局長泰成報告):銓敘部與本局第144次業務會談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吳局長泰成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關涉考試院、行政院兩院職權部分: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將於本(99)年4月1日由行政院會銜本院發布施行。2.中央二、三級機關組織法律有關官制官規部分,部將研訂通案處理原則,於報院同意後實施。3.「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修正案,預計在4月底報院,5月底前完成修正。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院長應邀在保訓會舉辦的「公務人員保障法制研討會」中致詞情形。
(二)研訂本院暨所屬機關99年度立法計畫情形。
(三)補充報告本院98年度主管決算及院、部、會單位決算編製情形。
(四)補充報告本院98年第4季會議決議(定)事項執行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吳局長泰成補充報告:1.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揭示之文官核心價值-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即為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之核心價值。2.局相關公務人員訓練,將儘量規劃安排核心價值為通識課程內涵。
林秘書長水吉補充報告:建請院部會局將各委員所提意見列為重要參考。
楊部長朝祥、張部長哲琛、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各委員意見交考選部、銓敘部參考。
五、臨時報告:
本院98年度主管決算及院、部、會單位決算情形,擬提報院會報告後,依規定印製決算書分送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國庫署及審計部一案,報請查照。


乙、討論事項
一、銓敘部函陳為因應相關公立醫療機構用人需要,謹擬具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第3條、第7條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小組審查會審查,推詹委員中原、蔡委員璧煌、陳委員
皎眉、蔡委員良文、黃委員俊英、蔡委員式淵、張部長哲
琛組織之;並由詹委員中原擔任召集人。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請准予該會於民國98年11月18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之該會組織法施行後,廢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會議規則」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會擬通過。
三、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特種考試中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7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邱委員聰智擔任本7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丙、臨時動議
一、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銓敘部函陳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暨配合廢止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二、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1時55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