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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228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228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6年3月29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吳容明 林玉体 劉武哲 邊裕淵 蔡式淵 伊凡諾幹
    邱聰智 許慶復 吳泰成 李慧梅 徐正光 李慶雄
    蔡璧煌 洪德旋 劉興善 陳茂雄 郭光雄 吳茂雄
    林嘉誠 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出席者請假:姚嘉文休假 吳嘉麗休假 張正修公假
列席者請假:蔡良文喪假 邱吉鶴公假
主 席:吳容明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27次會議紀錄。
更正:報告事項四、其他有關報告:考試院95年度工作檢討暨96年度考銓業務施政重點報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工作報告一案,徐委員正光所表示之意見:「……並建議再一次至警察大學參訪……」更正為:「……並建議再一次至警政署、警察大學參訪……」。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224次會議,有關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附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科別及應試科目表」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飛航管制人員體格複檢標準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院一組意見修正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3月19日修正發布並函知考選部。
(二)第225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新增類組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3月21日修正發布並函知考選部。
(三)第225次會議,考選部函陳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3月20日修正發布並函知考選部。
(四)第226次會議,吳召集人容明提:審查關於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分別議復行政院函送司法院檢送「法官法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一案報告,經決議:「(一)第225次會議洪委員德旋、邱委員聰智發言意見摘要一併列入審查報告附件。(二)第5條第6項採甲案(採考選部意見刪除)。(三)第7條第3項第1款採甲案(派代表出席)。(四)餘照聯席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同意會銜。(五)本案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3月22日函送行政院會印並轉司法院用印發文,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中華民國96年3月21日令:「茲制定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組織法,公布之。」、「茲修正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三條條文,公布之。」、「茲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公布之。」、「茲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四條條文,公布之。」及「茲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布之。」等五案,報請查照。
2、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及暫行編制表一案,報請查照。
3、考選部函陳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4、考選部函陳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5、考選部函陳9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暨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二)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問卷調查報告。
2、考試動態:舉行96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等各項考試辦理情形。
徐委員正光表示意見:(略)。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
1、有關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立法委員賴幸媛等92人擬具工會法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情形。
2、96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國內委託經營之評選結果。
委員表示意見:(略)。
吳副院長容明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補充說明:對發言人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接受中央研究院委託規劃辦理96年度員工訓練。
(五)周局長弘憲報告:
1、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成立情形。
2、行政院核定「國有職務宿舍房地加強處理方案」。
3、96年「領導研習營」規劃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顏副局長秋來、張處長念中補充說明:對二位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其他有關報告:
考試院95年度工作檢討暨96年度考銓業務施政重點報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工作報告。
委員表示意見:(略)
周局長弘憲補充報告:對二位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臨時報告:
考選部函陳有關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應屆畢業生應考資格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學位)
證書影本繳交日期擬延至96年7月31日止一案,報請查照


乙、討論事項
一、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5條、第5條之1及第12條修正草案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報請鑒核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並函請行政院會銜發布。
二、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6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不含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中醫師、心理師、營養師、獸醫佐考試暨醫師考試分試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許委員慶復擔任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丙、臨時動議
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警察人員考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96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同時請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一)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李委員慶雄擔任本3 項
考試典試委員長。
(二)為瞭解警察人員招募、進用及近年警察特考錄取人數、素質相關問題,請另行安排參訪警政署、警察大學。
散會:11 時20分
主 席 吳 容 明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