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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231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231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6年4月26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洪德旋 邊裕淵 伊凡諾幹
    劉興善 陳茂雄 許慶復 李慧梅 徐正光 李慶雄
    郭光雄 劉武哲 吳茂雄 蔡璧煌 蔡式淵 吳嘉麗
    吳泰成 張正修 林嘉誠 朱武獻 劉守成(沈昆興代)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吳三靈代) 蔡良文 邱吉鶴 黃雅榜
    李若一 鄭吉男
出席者請假:邱聰智休假 劉守成公假
列席者請假:周弘憲公假 吳聰成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 宣讀本屆第230次會議紀錄。
更正:第230次會議臨時動議第一案之附帶決議:「吳委員嘉麗所提有關考選部應具前瞻性思考,檢討改進考選方式等意見,請考選部參考。」更正為:「吳委員嘉麗所提有關用人機關應具前瞻性思考,檢討改進考選方式等意見,請考選部知會用人機關參考。」。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略)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本院人事室案陳本院96年度考銓業務國內考察受考察機關(構)之選定及考察順序、預定實施日期一案,報請查照。
2、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95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人員李永和君,因自始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2項規定之參訓資格,業經該會撤銷其訓練及格資格,並報請本院註銷其訓練合格證書一案,報請查照。
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周淑華、蔡正村、郭福育3員請任等二案,報請查照。
(二)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參加於南非舉行之公共人事管理國際研討會並與相關機關主管晤談。
2、考試動態:辦理96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榜示事宜。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
1、立法院全院聯席會議討論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一案,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部分審議情形。
2、本部參加國際人力資源公共管理協會第32屆年會情形。
(四)沈副主任委員昆興報告:本會編製「95年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統計年報」情形。
吳委員嘉麗表示意見:(略)
沈副主任委員昆興、邱處長永森補充報告:對吳委員嘉麗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吳副局長三靈報告:
1、95年度績優人事人員選拔及96年行政院暨所屬人事機構推薦頒給人事專業獎章審查情形。
2、臺灣省各級機關無法辦理送審人員退休辦法業經行政院同意繼續適用。
3、辦理「96年中央機關宿舍管理業務宣導說明會」。
四、張秘書長俊彥報告:本院參訪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情形。

乙、討論事項
一、李委員慶雄、林委員玉体提:為確定試後公告命題委員之實施日期及公告方式一案,請討論。
決議:本案提下次會議繼續討論。
二、考選部函陳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附表一、附表三修正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同時確定。
三、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及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同時請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邱委員聰智擔任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附帶決議:95年及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有關體能測驗篩選機制之效度為何,請用人機關於下次舉辦該項考試前提出檢討報告。
四、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6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其試務擬依規定委託交通部辦理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徐委員正光擔任本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五、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考試暨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5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洪委員德旋擔任本5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六、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俸給法部分條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4條等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銓敘組會同考選組、保訓暨綜合組聯席審查。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1時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