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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246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246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6年8月9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郭光雄 徐正光 伊凡諾幹
    許慶復 劉武哲 吳嘉麗 李慧梅 吳泰成 洪德旋
    邊裕淵 邱聰智 蔡璧煌 吳茂雄 蔡式淵 劉興善
    張正修 陳茂雄 李慶雄 林嘉誠(邱吉鶴代)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顏秋來代)蔡良文 邱吉鶴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出席者請假:林嘉誠公假
列席者請假:周弘憲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45次會議紀錄。
更正:報告事項三之(二)林部長嘉誠報告,邱委員聰智所表示之意見:「……,鑑於親屬繼承編修正頻繁,建請於重新檢討前,對於原有親屬編題庫試題暫停採用。……」更正為:「……,鑑於親屬繼承編修正頻繁,而且幅度甚高,建請於重新檢討前,對於原有親屬編題庫試題暫停採用。……」。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無)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28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律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34次會議紀錄,擬請核提院會報告後復部一案,報請查照。
2、考選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林裕權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3、銓敘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賴東亮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函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96年度第2季監理概況報告」一案,報請查照。
(二)邱次長吉鶴報告:
1、考選行政: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修正公布後本部因應措施。
2、考試動態:辦理96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入闈製題工作。
委員表示意見:(略)
邱次長吉鶴、黃次長雅榜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請考選部、第一組彙整本(96)年度已舉辦國家考試之國文科測驗、作文題目及統計測驗題目得分情形,並請部註明前開國家考試之典試委員長、國文組召集人及命題委員資料,一併提報院會。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95年度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吳兼主任委員容明、朱兼主任委員武獻、李執行秘書繼玄補
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國家文官培訓所辦理96年度導讀會情形。
(五)顏副局長秋來報告:
1、97年度人事人員訓練規劃情形一案。
2、97年度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通函請各機關提報研究項目及甄試人員。
3、第9屆中央機關美展開幕暨頒獎典禮籌備情形。
四、張秘書長俊彥報告:籌辦本院96年度考銓業務國內考察馬祖考察情形。
五、臨時報告:
(一)李委員慶雄報告:目前國家考試之閱卷委員每每採增聘方式提院會,經考量評閱試卷標準之客觀公正,建議除臨時特殊原因加聘並提出報告外,院會應凝聚共識以一次聘足為原則。
(二)邊委員裕淵報告:詢問上次會議退撫基金第3次精算報告是否已結案?並提出幾點意見供參:1.精算公司或監理會於會後就計算問題向委員所作報告,仍多有不清及不合理處,故該精算報告僅供銓敘部參考,部不可隨意援用相關數據。2.精算報告對於開源節流所作建議亦無意義。需由研究中找出問題所在,而提出具體改革意見。3.委託機關應充分瞭解研究過程及結果之內涵,建議監督機關即監理會亦應全程參與研究。


乙、討論事項
銓敘部函陳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第6條第5項附表「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稱等級與擬回任職務官等職等對照表」修正草案,報請鑒核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並函請行政院會銜發布。另請銓敘部協洽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建議海基會考量增列該會秘書長回任公職機制,並向院會提出報告。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1時35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