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考試院第10屆第250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250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6年9月6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邊裕淵 洪德旋 陳茂雄
    吳泰成 張正修 吳嘉麗 劉興善 蔡璧煌 邱聰智
    郭光雄 林嘉誠(邱吉鶴代)朱武獻 劉守成(鄭吉男代)
列席者:周弘憲 蔡良文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出席者請假:吳茂雄公假 李慶雄公假 李慧梅公假 徐正光公假
      許慶復公假 蔡式淵公假 劉武哲公假 伊凡諾幹委員公假
      林嘉誠休假 劉守成休假
列席者請假:張俊彥公假 沈昆興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49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243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修正發布並函知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組織規程」第3條、第6條條文及編制表修正案,建請同意核備;另請該院於下次修編時,將原置工程類職稱改置為技術類職稱一案,報請查照。
蔡委員璧煌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李次長若一補充報告:對蔡委員璧煌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本案同意備查。另請銓敘部於3個月內協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3個榮民總醫院,將工程類職稱改置為技術類職稱。
2、銓敘部函陳關於民國96年5月24日本院第10屆第235次會議討論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案時,所提尚待釐清事項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周局長弘憲、朱部長武獻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另行列案討論。
3、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船舶電信人員考試」(通用值機員)第25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船舶電信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第25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邱次長吉鶴代為報告):考選行政-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國文科閱卷改進措施執行情形。
吳委員泰成表示意見:(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朱部長武獻報告):關於93年1月1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後迄今之政務人員離職儲金執行情形。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鄭副主任委員吉男代為報告):9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辦理情形。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周局長弘憲報告):
1、辦理「96年度人事業務發展座談會」。
2、行政院核定修正「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3條規定。
3、辦理提昇縣(市)政府中高階及基層主管領導及管理能力研習。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蔡副秘書長良文代為報告):
1、本院各分組審查會第10次交接辦理情形及審查會議案進行審查情形。
 2、籌辦「院長副院長暨考試委員就職五週年記者會」情形。
五、臨時報告:
考選部函陳請准增列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額錄取名額1,017名一案,報請查照。
吳委員泰成表示意見:(略)。
決定:同意備查。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附表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附表應試科目表四、五(鐵路及公路部分)、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鐵路部分)修正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二、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其總說明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銓敘組會同考選組、保訓暨綜合組聯席審查。
三、銓敘部函陳關於民國96年5月24日本院第10屆第235次會議討論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案時,所提尚待釐清事項一案,報請查照(註:本案原列書面報告,經討論後決定另行列案討論,爰改列為討論事項第三案)。
決議:交銓敘組審查。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1時10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