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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267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267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7年1月3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陳茂雄 劉武哲 伊凡諾幹
    邊裕淵 吳茂雄 吳嘉麗 邱聰智 李慧梅 許慶復
    蔡式淵 蔡璧煌 郭光雄 劉興善 吳泰成 徐正光
    李慶雄 林嘉誠 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朱永隆代) 蔡良文 邱吉鶴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出席者請假:洪德旋公假 張正修病假
列席者請假:周弘憲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66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262次會議,吳召集人容明提:考選組會同銓敘組及保訓暨綜合組聯席審查本院第10屆第257次會議討論事項第2案,考選部函陳「各項考試於榜示後公布命題委員名單之適法性與可行性研究報告」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24日函知考選部。
(二)第264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7年第一次至第四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並請核提97年第一次暨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人選,及同意組設常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一案,經決議:「同意舉辦97年航海人員四次特考,並先組設上半年(第一次暨第二次)常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照院長所提,請蔡委員式淵擔任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24日呈請派用並函知考選部。
(三)第264次會議,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2條第1項附表「各機關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案,核屬妥適,建請同意會銜發布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同意會銜發布並函復行政院。」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25日函復行政院並函知銓敘部。
(四)第264次會議,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經決議:「照部擬修正通過,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修正發布及函送立法院查照並復銓敘部(修正內容:修正草案對照表第19條條文說明欄二「……與資產管理業務有所不同,……」修正為「……與資產管理業務雖有不同但性質類似,……」;刪除草案總說明「三、增訂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移轉管理及有價證券出借等相關業務得依業務性質擇要準用本辦法相關規定。」中「擇要」二字。)。」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27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公布修正「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等二案,報請查照。
2、本院第一組案陳本院96年度考銓業務國內考察台北市政府人事業務簡報紀錄及受考察機關建議事項研處情形一案,報請查照。
3、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南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6條條文暨行政人員編制表修正,其中「秘書」與「組員」職務間之官等職等未予接續部分,擬請同意備查一案,報請查照。
4、行政院函復關於本院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案所提疑義一案,報請查照。
吳委員泰成表示意見:(略)
5、考選部函陳96年第四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96年第4季(10至12月)業務檢討及工作計畫重點報告。
2、考試動態:舉行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97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朱部長武獻報告):本部96年第4季重要業務檢討報告。
伊凡諾幹委員表示意見:(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國家文官培訓所97年度各項訓練期程編排情形。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規劃辦理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配事宜。
2、第9屆中央機關美展檢討報告。
3、「訓練技法工作坊」辦理情形。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張秘書長俊彥報告):本院各分組審查會議案審查情形。
五、其他有關報告:
蔡委員璧煌報告:本院經費稽核委員會業務報告-召開第2屆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座談會辦理情形。


乙、討論事項
一、邱召集委員聰智提:考選組審查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附表修正草案」報告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高考三級戶政類科、文化行政類科及普通考試戶政類科增列選試科目一節,改交考選組會同銓敘組、保訓暨綜合組聯席審查。
(二)餘均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保訓暨綜合組會同考選組、銓敘組聯席審查。


丙、臨時動議
一、蔡委員璧煌提:考試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第6條、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請討論。
決議:(一)「考試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第六條、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照案通過。
(二)第2屆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日自96年11月13日延長至96年12月31日止。
(三)第3屆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任期自97年1月1日至同年8月31日止。另通過考試委員協商推薦,聘任伊凡諾幹委員、李委員慧梅、邱委員聰智、洪委員德旋、劉委員興善為本院第3屆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邱委員聰智擔任召集委員。
二、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0時5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