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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33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33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詹中原 吳泰成 李雅榮 蔡式淵
    浦忠成 高明見 何寄澎 陳皎眉 李 選 黃俊英
    邊裕淵 胡幼圃 李慧梅 蔡璧煌 邱聰智 黃富源
    歐育誠 蔡良文 林雅鋒 楊朝祥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吳聰成
    李嵩賢 葉維銓
出席者請假:張哲琛公假
列席者請假:陳清秀公假 其梅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院長講話:(略)。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32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30次會議,林召集人雅鋒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草案」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21日訂定發布並函送立法院查照及函知考選部。
(二)第30次會議,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經決議:「照部擬修正通過,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修正發布及函送立法院查照,並復銓敘部(修正內容:草案總說明第2段『……,將原繳費時點修正至當月十日前完成繳納基金費用……,將繳納基金費用之期限由現行當月十五日修正為當月十日。』修正為『……,將原繳費期限修正至當月十日前完成繳納基金費用……,將繳納基金費用之期限由現行當月十五日前修正為當月十日前。』)。」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23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銓敘部。
(三)第31次會議,蔡召集人良文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附表修正草案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修正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修正內容:1.修正草案對照表史料編纂類科之說明欄文字,修正為:『國史館建議修正應試專業科目略以:一、建議將現行考試科目『本國近代史研究』變更為『中華民國史與臺灣史研究』。惟經審查會決定考試科目名稱修正為『中華民國史研究(包括臺灣史研究)』。二、……』。2.藥事類科專業科目,修正為『三、藥物治療與用藥安全四、臨床藥動學五、生物統計學六、臨床藥學與藥事行政』。3.新聞類科一般組專業科目,修正為『……六、政治經濟學理論與全球化』)。」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23日修正發布並函送立法院查照及函知考選部。
(四)第32次會議,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請同意會銜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一)本案同意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另於同意會銜函敘明第4條、第18條本院不同意見,並同意撤回97年2月21日行政院與本院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27日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並函知銓敘部。
(五)第32次會議,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撤回97年2月21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一案,經決議:「(一)本案同意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並同意撤回97年2月21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27日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並函知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中華民國98年4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096321號令:「茲修正公務人員陞遷法,公布之。」暨立法院函略以,修正公務人員陞遷法業經該院討論通過,並已咨請總統公布二案,報請查照。
2、考選部函陳註銷97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李文峰等21人錄取資格一案,報請查照。
3、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第16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地政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20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4、銓敘部函陳有關修正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兼具外國國籍認定人事作業規定暨「各機關辦理政務人員具結區分情形一覽表」、「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具結書」一案,報請查照。
5、銓敘部函陳關於宜蘭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96年12月8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6、考選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林光基等6員調任一案,報請查照。
7、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曾展傑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8、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蔡漢津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9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資料統計分析。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98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等各項考試事宜。
3、說明因應新型流感國家考試應變措施辦理情形,及邀請院長、委員巡視身心障礙特考試場。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吳次長聰成代為報告):
1、公務人員考績法研修之規劃情形。
2、考試院暨所屬機關落實辦理本(98)年考績作業改進措施。
委員表示意見:(略)。
吳次長聰成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本會編製「97年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統計年報」情形。
2、辦理98年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專題演講(第2場次)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行政院組織法研修情形。
2、繼續辦理「人事革新論壇」情形。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本院98年度考試委員實地參訪中央警察大學辦理情形。
(二)院長應邀在「落實公務人員退休照護政策」研討會致詞情形。
詹委員中原表示意見:(略)。
五、其他報告:
蔡委員良文報告:(略)。
六、臨時報告:
(一)人事室案陳有關「考試院年度考銓業務出國考察實施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暨總說明一案,報請查照。
胡委員幼圃表示意見:(略)。
(二)考選部函陳9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乙、討論事項
浦召集人忠成提:審查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司法院擬具之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32條、第44條條文修正草案,轉請本院會銜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胡召集人幼圃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本院第10屆第52次會議決議,有關國文試題命擬應注意事項:1.不涉意識形態。2.不應有族群、性別之歧視。3.不考艱澀之古文或無關題旨之國學常識。4.不考尚未有標準化或約定俗成之用詞或語音,列入改進專案報告)。
二、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第19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第18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則第13條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本案照部擬通過。
(二)請部適時將不得同時報考新、舊案之限制規定,納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予以明文規定。
(三)請部研究修正網路報名書表欄位呈現方式之可行性。
散會:12時25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