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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39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39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6月18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吳泰成 邊裕淵 陳皎眉 胡幼圃
    高明見 蔡良文 李慧梅 李 選 蔡式淵 蔡璧煌
    黃富源 黃俊英 林雅鋒 浦忠成 何寄澎 歐育誠
    詹中原 李雅榮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凃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出席者請假:邱聰智公假
列席者請假:陳清秀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38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38次會議,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請同意會銜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並撤回97年5月6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該法草案一案,經決議:「(一)本案同意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並撤回97年5月6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之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另本院於函復行政院時,請該院就有關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與各機關組織法律間之適用疑義預為因應。(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6月11日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中華民國98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141571號令:「茲制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布之。」及立法院函以,制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並已咨請總統公布等二案,報請查照。
2、總統中華民國98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142871號令:「茲制定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公布之。」一案,報請查照。
3、本院人事室案陳本院98年5月份考試委員實地參訪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政府及玉里榮民醫院參訪報告乙案,報請查照。
4、銓敘部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董鴻宗1員請免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歷次(96年至9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辦理情形。
2、考試動態:辦理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榜示事宜等各項考試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
1、銓敍部辦理公務人員退休及考績法制相關會議情形。
2、補充說明說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辦理98年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專題演講(第3場次)情形。
2、「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及「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立法院審議情形。
院長表示意見:(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召開「精進中央及地方法制業務及人力運用座談會」。
2、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立法院審查本院法案通過與聯繫動態情形。
(二)籌辦本月考試委員實地參訪桃園縣政府情形。
(三)邀請參加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王副教授忠宗「從策略規劃談績效考核」專題演講。
五、臨時報告:
考選部函陳請准分別增列98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及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12名及1名乙案,報請查照。


乙、討論事項
一、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小組吳召集人泰成提:檢陳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照案通過,並請部會局配合推動步驟與分工之期程進行相關作業,日後每半年(每年1月及7月)請部會局向院會提報辦理情形,以利進度之掌控。
(二)請吳委員泰成酌修方案文字後,再對外公布。
二、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一)照案通過,並依本院慣例,由院長關中擔任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丙、臨時動議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由伍副院長錦霖擔任召集人。
(二)蔡委員良文所提:1.律師考試錄取標準排除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等有關「專業科目平均成績不滿50分,不予及格」規定之法理,請本院法規會、業務組研提意見,供審查會參考。2. 92年專技律師考試規則排除適用「專業科目平均成績不滿50分,不予及格」,及格者平均成績約48、49分,專業科目成績更低。本案如提高錄取率至13.2%,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可能更低,影響專業知能及社會觀感,請考選部彙整92至97年律師考試及格者之專業科目平均成績,供審查會參考。
二、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1時4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