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第11屆第43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7月16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黃俊英 蔡璧煌 李雅榮 高明見
蔡式淵 浦忠成 李 選 蔡良文 李慧梅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李嵩賢代)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朱永隆代)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凃其梅 葉維銓
出席者請假:邱聰智公假 吳泰成公假 邊裕淵公假 胡幼圃公假
陳皎眉公假 何寄澎公假 詹中原公假 歐育誠公假
黃富源公假 林雅鋒休假 張明珠休假
列席者請假:陳清秀公假 李繼玄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朱兆蘭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42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40次會議,邱召集人聰智提:審查銓敘部議復關於司法院函送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本院表示意見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7月6日函復司法院並函知銓敘部。
(二)第40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消防設備師考試、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第二次消防設備士考試暨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歐委員育誠擔任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7月7日、9日函知考選部及呈請派用。
(三)第41次會議,蔡召集人璧煌提:審查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及附帶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7月10日修正發布及函送立法院查照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167931號令:「茲增訂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四條、第十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公布之。」及立法院函略以,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業經該院討論通過,並已咨請總統公布二案,報請查照。
2、總統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167941號令:「茲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公布之。」一案,報請查照。
3、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縣政府函送該府資訊中心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96年10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4、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組織規程第6條條文及編制表修正案,建議復請行政院重行檢討後,再循程序辦理一案,報請查照。
5、銓敘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沈西麟等3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錄取
人員資料統計分析。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
試。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截至98年6月底止之財務運用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臺灣銀行劉經理玉枝、劉經理書容、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李副主任委員嵩賢代為報告):本會98年第2季重要業務概況
委員表示意見:(略)。
李副主任委員嵩賢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縣市改制直轄市員額管理研議方向。
2、辦理98年縣(市)政府及議會人事主管會報。
3、公務機關員工協助方案分區研習會辦理情形。
蔡委員良文表示意見:(略)。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務巡視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五、其他報告
浦委員忠成報告:(略)。
乙、討論事項
一、銓敘部函陳有關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總統令公布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條、第4條、 第10條、第18條及第26條條文,並增訂第17條之1條文之施行日期事項陳請鑒核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意見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航空管制、航空駕駛科別部分)、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警察行政、航空管制、航空駕駛科別部分)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院長意見加以說明(略)。
散會:11時45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