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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45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45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7月30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蔡璧煌 邊裕淵 李雅榮 李慧梅
    陳皎眉 高明見 蔡良文 蔡式淵 詹中原 黃俊英
    胡幼圃 邱聰智 吳泰成 何寄澎 歐育誠 浦忠成
    李 選 黃富源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凃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出席者請假:林雅鋒休假
列席者請假:陳清秀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44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42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核提98年第三次暨第四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人選,並請同意組設常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一案,經決議:「同意組設98年第三次暨第四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常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並照院長所提,請李委員選擔任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7月22日、27日函知考選部及呈請派用。
(二)第43次會議,銓敘部函陳有關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總統令公布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條、第4條、第10條、第18條及第26條條文,並增訂第17條之1條文之施行日期事項陳請鑒核一案,經決議:「照部擬意見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7月20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並函送立法院及函知銓敘部。
(三)第43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航空管制、航空駕駛科別部分)、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警察行政、航空管制、航空駕駛科別部分)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7月21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及函知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府秘書長錄總統中華民國98年 7月22日華總一禮字第09800181951號令:「任命賴來焜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 8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院長表示意見:(略)。
2、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縣家庭教育中心修正為臺北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之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並溯自民國96年10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3、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縣政府體育處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並溯自民國96年10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4、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縣政府函送該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96年10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5、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縣政府函送該府河川高灘地維護管理所修正為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之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並溯自民國96年10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6、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96年10月1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7、銓敘部函陳關於臺中市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一案,報請查照。
8、考選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張淑美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9、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陳月春等4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改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師考試制度學者專家座談會」辦理情形。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吳次長聰成報告):
1、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截至98年6月底止之財務運用情形。
2、補充說明立法院召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聽會情形,並將拜訪中央研究院翁院長啟惠、劉副院長兆漢,說明本法立法意旨、目的及相關疑義。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辦理98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情形。
2、感謝院部會長官蒞臨文官培訓所10週年慶祝茶會。
委員表示意見:(略)。
決定:各委員意見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參考。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辦理表揚98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
2、規劃赴中央機關進行法制單位設置及人力配置實地訪視案。
3、規劃辦理98年度「檢察菁英主管人員研習營」。
委員表示意見:(略)。
決定:各委員意見交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參考。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辦理考試委員實地參訪國防部情形。
(二)文官培訓所10週年暨教學大樓落成慶祝茶會情形。
胡委員幼圃表示意見:(略)。
五、臨時報告:
(一)浦委員忠成報告:(略)。
決定:請秘書長協洽內政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機關擬具處理意見後,提報院會。
(二)考選部函陳醫師牙醫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5次至第8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高委員明見表示意見:(略)。
決定:高委員明見意見交考選部參考。


乙、討論事項(無)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2時1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