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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54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54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10月1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詹中原 林雅鋒 蔡良文 高明見
    浦忠成 蔡璧煌 邊裕淵 黃俊英 李雅榮 李 選
    陳皎眉 邱聰智 何寄澎 歐育誠 黃富源 胡幼圃
    楊朝祥(董保城代) 張哲琛(吳聰成代) 張明珠
    (葉維銓代)
列席者:林水吉 吳泰成(朱永隆代) 李繼玄 凃其梅
出席者請 假:蔡式淵休假 楊朝祥公假 張哲琛公假 張明珠公假
列席者請 假:黃雅榜公假 李嵩賢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53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51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附表「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9月24日修正發布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考選部。
(二)第51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一)照部擬通過。(二)高委員明見意見交考選部參考。」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9月23日修正發布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考選部。
(三)第51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9月23日修正發布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縣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並溯自民國98年2月20日生效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吳次長聰成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2、考選部函陳98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暨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董次長保城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3、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第58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營建工程技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7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4、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第59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機電工程技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4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5、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第25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建築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42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董次長保城代為報告):
1、考選行政:98年第3季(7至9月)業務檢討及工作計畫重點報告。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及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委員表示意見:(略)。
董次長保城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吳次長聰成代為報告):銓敘部98年第3季重要業務執行概況。
委員表示意見:(略)。
吳次長聰成、基金管理會王主任秘書幸蕙、林科長建宏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各委員意見交銓敘部參考。
院長表示意見:(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葉副主任委員維銓代為報告):98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辦理情形。
高委員明見表示意見:(略)。
葉副主任委員維銓補充報告:對高委員明見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縣市改制直轄市涉及人事業務配套措施研商情形。
2、辦理98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旅遊活動。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李副秘書長繼玄代為報告):
(一)立法院聯繫動態情形。
(二)研商人事資料庫整合事宜辦理情形。
院長表示意見:(略)。
五、臨時報告:
黃委員富源報告:本院考試委員考銓業務俄羅斯考察報告,業上載本院網站,請同仁參考。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關務類部分﹚、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二、銓敘部函陳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第8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並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

丙、臨時動議
一、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估價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二、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第10條、第11條、第13條及第7條附表一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提下次會議繼續討論。
三、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6條附表一、第7條附表二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提下次會議繼續討論。
四、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及第3條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及第4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五、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考試暨醫師考試分試考試、99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7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浦委員忠成擔任本7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六、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呼吸治療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獸醫師考試暨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5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李委員選擔任本5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七、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2時5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