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第11屆第55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10月8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林雅鋒 蔡良文 浦忠成 蔡璧煌
邊裕淵 黃俊英 李雅榮 李 選 蔡式淵 陳皎眉
邱聰智 何寄澎 歐育誠 黃富源 胡幼圃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吳泰成(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余其梅 葉維銓
出席者請假:詹中原公假 高明見休假
列席者請假:吳聰成公假 吳泰成公假 李嵩賢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陳政良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54次會議紀錄。
更正:(略)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無)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一案,報請 查照。
陳委員皎眉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陳委員皎眉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陳委員皎眉意見交銓敘部參考。
2、考選部函陳「國家考試考區設置原則」修正草案一案,報請查照。
3、銓敘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洪國平等2員請任一案,報 請查照。
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張惠文等2 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考選部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情形。
2、考試動態:辦理9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 員考試榜示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
1、銓敘部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情形。
2、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成立大會舉辦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本會98年第3季重要業務概況。
2、本會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情形。
何委員寄澎表示意見:(略)
決定:何委員寄澎意見交保訓會參考。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本局第3季重要業務執行概況。
2、其他重要人事考銓業務報告。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98年第3季重要業務執行概況。
胡委員幼圃表示意見:(略)
院長表示意見:請秘書長參酌胡委員幼圃意見修正。
五、臨時報告:
考選部函陳請准第2次增列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需用名額 15人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 (略)
楊部長朝祥、朱副局長永隆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乙、討論事項
一、邊召集人裕淵提:審查銓敘部議復關於司法院函送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本院表示意見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二、依據上(第54)次會議決議,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 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第10條、第11條、第13條及第7條附表一修正 草案一案,提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三、依據上(第54)次會議決議,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 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6條附表一、第7條附表二修正草案一 案,提本次會議繼續討論(註:蔡委員璧煌提議,經考選部說明補充報告 後,相關聯之第二案、第三案合併討論。經與會人員附議,依本院會議規 則第20條第2項規定,第二案、第三案合併討論,並合併決議。)。
決議:(一)照部擬修正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蔡委員良文、蔡委員璧煌、邱委員聰智、胡委員幼圃意見交考選 部參考。
四、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一案,請 討論。
決議:(一)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由伍副院長錦霖擔任召集人。
(二)蔡委員良文意見請召集人參考。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散會:12時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