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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銓敘部會銜函陳「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暨「警察 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草案一案

考試院今(九)日院會審議會銜函陳「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暨「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草案一案。
考試院表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業奉 總統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公布。為使各該機關列警察官等人員之管理有所依循,爰擬訂定前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又為配合海岸巡防機關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之訂定暨原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業已併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爰將等階表名稱修正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並併案廢止「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一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另配合機關成立及辦理後續相關銓審作業,溯自成立之日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