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針對107年以前考試(含檢覈)及格但至今仍未請領紙本證書者,前於今(112)年8月18日依「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規定,公告其人員名單並限期在今年11月30日前提出請領;因公告請領期限將屆,請仍有紙本證書需求的當事人,儘速在期限前繳費請領。
考試院表示,累計107年以前未請領的考試及格證書已達10,907張,其中最早為82年所印製,當事人多因無使用需求,致迄今未繳費請領。
考試院進一步表示,該等證書均已掃描建檔並造冊,如逾期仍未請領,將予以銷毀不再保留原紙本;惟無論是否持有紙本證書,考試及(合)格身分或權益將不受任何影響,及(合)格人員之後也仍可依規定申請發給及(合)格證明書。另108年至111年考試及格尚未請領證書者,雖尚未公告限期請領,惟當事人如有需求,亦可隨時提出請領。
考試院另說明,為落實服務型數位政府的目標,自今年起,各種國家考試類別(包含高普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專技人員考試、升等升資考試及訓練等),均已全面發給電子證書;紙本證書僅於及(合)格人員提出申請並完成繳納證書費後才製發,未來不會再產生紙本證書未請領的情形。
107年以前考試及格者未請領紙本證書的詳細名單,敬請參閱考試院公報資訊網第42卷第37期:https://gazette.exam.gov.tw/News_Content_Gazette.aspx?n=3879&s=4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