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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將刪除社工師等4類專技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


  考試院院會今(22)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修正草案,刪除社會工作師、會計師、航海人員考試一等輪機員(輪機長、大管輪、管輪)、二等輪機員(輪機長、大管輪、管輪)等4類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全案將由銓敘部會同考選部修正後發布。

  考試院林秘書長水吉說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係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由銓敘部會同考選部於83年5月26日發布;並依該條例第4條第2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規定,銓敘部與考選部應會同於每年或間年,就最近3年公務人員相關考試錄取情形及用人機關需要,檢討修正。自85年至96年間,共修正發布6次。

  考試院表示,依最近3年(95年至97年)公務人員相關考試錄取情形及用人機關需要來看,由於社會工作師、會計師及航海人員考試一等輪機員(輪機長、大管輪、管輪)、二等輪機員(輪機長、大管輪、管輪)等4個考試類科,最近3年公務人員相關考試均無錄取不足額情形,乃刪除其得轉任公務人員適用職系。

  本次修正後計有23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類科及格人員仍適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