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球數位發展的腳步似乎不會停止,甚至變化更加快速。政府作為一個國家治理的主體,更應積極思考數位轉型的任務。數位發展部即將於2022年8月27日正式掛牌成立,肩負臺灣政府數位發展的重責大任,在組織成立與政策推動之初,更需要大規模數位治理人才,以統合政府整體資源,帶領公私領域一起加速推動數位轉型,以迎合數位時代的潮流與變遷。因此,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同仁所應具備數位治理相關職能的培養,便顯得十分關鍵。
數位轉型不是只有業務資訊化,亦涉及服務流程的轉變,因此,數位治理職能並不侷限於資訊同仁,而是所有公務同仁都必須具備。為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在110年的各項法定訓練課程中,安排數位治理系列課程、研編系列教材、開發專屬公務情境個案、導入虛實整合的學習設計,並進行我國公務人員法定訓練數位治理職能培訓之委託研究。依據委託研究結果,目前公務人力的數位治理職能,主要可以分為共通的數位職能與數位治理的核心專業職能兩部分(廖興中、賴怡樺,2021)[1]。本文重點即在介紹兩大類數位治理職能內涵,讓各界於規劃相關數位治理培訓課程時,有所參考。
共通的數位職能
共通的數位職能指涉全體公務人員均須具備的數位治理能力,這部分的能力包含五大區塊(參圖1下排淺藍色區塊):
一、資訊與資料素養:能清楚表達資訊的需求,並具蒐集、檢索、存取、管理、組織數位資料、資訊與內容的能力。能夠辨識資料的品質及其間的關聯性,並加以運用。
二、數位溝通與合作:能考量到文化與世代差異,適度透過數位科技與他人互動、溝通及合作、實踐社會參與。同時能與來自不同背景的對象連結合作,具有同理心與協商的能力。
三、數位內容產製:能夠創作與編輯數位內容,並瞭解版權與執照等數位資料運用的相關規定,並整合資訊與內容到既有公務的知識體系。
四、數位安全:在數位環境中維護設備、內容、個人資料與隱私,並且維護身心健康;關心數位科技相關之社會福祉與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以及數位科技應用對環境的影響。
五、運用數位途徑解決問題:能辨識工作環境中的問題,並能針對相關數位科技運用之解方評估其價值、風險與運用。
數位治理的核心專業職能
數位治理的核心專業職能區分出3種不同級別的職能需求,高階對應我國簡任文官、中階則對應我國薦任文官、初階對應我國初任及委任文官(參圖1上排黃色、綠色、藍色區塊,分別表示高階、中階、初階文官應具備該項職能):
一、轉型與變革領導:強調以前瞻性的願景及策略,落實數位轉型。高階文官是組織的領導者,必須能清楚溝通數位治理的願景與益處;能辨識出政府運作、服務遞送或政策制定相關的數位轉型機會,並克服可能的改革障礙;能建立創新與學習的文化,提供組織成員從事創新的安全感,方能領導變革。
二、創新治理:著重文官能明辨、擘劃、開發、溝通各種數位科技所帶來的機會。針對高階文官的部分強調創造鼓勵創新、承擔風險與合作的組織文化,並與個人目標、績效考核與獎勵機制整合,以驅動組織創新的量能;至於中階文官的部分,則著重管理創新的過程與執行,應能辨識創新所需的資源與能力,促進創新所需的溝通與開放氛圍,願意在工作上嘗試創新,並協助創新網絡與社群的成形。
三、使用者經驗:主要是希望文官能夠辨識使用者的行為、需求、動機,研究、設計與評估使用者的情境與經驗。在高階文官方面重視能支持以使用者為中心的設計,並將使用者及其經驗研究的結果,運用於行政作為;其次在中階文官的部分,則強調能發展使用者經驗研究的方法,並就研究結果產出報告與創見,同時也要能夠辨識利害關係人及其特性,針對不同使用者需求之間可能的衝突,作有效因應;最後,針對初階公務同仁,則著重能執行使用者經驗研究的方法、指引、研究設計與評估,同時與利害關係人互動,進而針對其需求進行重要性排序,並處理可能的需求衝突。
四、資料管理:聚焦在文官能夠規劃、執行與管控資料的生命週期,包括資料的產生、蒐集、保存、備份至銷毀。在高階文官的部分強調能建立組織資料管理策略與規範,並瞭解組織內外部相關規範對資料運用的影響;中階文官的部分著重在負責執行與管考組織資料管理策略與規範,並能辨識資料的價值與管理運用資料的可能的風險。
五、風險評估與管理:強調文官能夠預知與評估數位時代潛在的隱私、安全與倫理等風險,並加以防範。在高階文官的層級,希望能夠辨識與監測環境發展對數位治理的影響,引導並提供數位治理風險評估與管理策略的發展與運作;對於中階文官而言,則希望能做到產出及精進數位治理風險評估與管理策略、標準及指引,確保數位治理風險評估與管理的落實;於初階文官方面,則希望其能辨識潛在的風險,理解並遵行數位治理風險評估與管理的策略、標準及指引,同時能即時回報風險問題,以降低可能負面影響。
結語:篳路藍縷以啟山林
公務人力素質是政府成功推動數位轉型的重要環節,而數位治理職能更是公部門有效與永續落實數位轉型的關鍵基礎。然國內尚未有針對一般公務人力所建構之數位治理核心職能,本文所提出之職能,僅作拋磚引玉之用。未來各機關可以視各自的獨特性或同仁職位的需求,再進行增減或微調,甚至大幅度調整。以利未來公務人力數位治理能力的培育。
在社會不斷進步之下,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虛擬實境、區塊鍊等各式新興科技,在其應用上快速發展。公部門的公共服務價值,也需要更深地仰賴此數位科技的導入來落實,而數位科技導入後,跨部門合作解決複雜問題的機會將更大。對公部門數位轉型而言,公務人力數位職能的建立與培育將成為關鍵之重點。
[1] 廖興中、賴怡樺(2021)。公務人員數位治理職能培訓之研究—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法定訓練對象為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案委託研究報告,未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