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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感謝立委善意提醒 院長寓所將加強節電


  針對立法委員黃國昌質詢提及考試院長寓所105年7月至9月電費高達6萬元,考試院感謝黃委員的善意提醒,會加強節電措施,並說明如下:

  一、106年4月以前,電費繳納措施為1期繳交2個月電費,以累進費率收費,106年5月之後,電費按月繳納,每期繳交1個月電費,目前伍錦霖院長寓所的每月電費約1萬元上下。

  二、105年5月到9月那段時間,院長經常邀請學者專家、相關顧問及同仁至寓所研商重大考銓業務,用電量需求高;又因考試院位於木柵,距台北市區較偏遠,基於政務需要,經常邀請相關人士就近、就便在寓所就重大政策請益及交換意見。

  三、伍院長係承續前三任院長之後,依規定使用本寓所。該寓所房舍面積百餘坪,惟建物屋齡已逾60年,電氣設施已使用多年未曾更新,也增加耗電量。

  四、伍院長依「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配置6名安全警衛,其中寓所警衛4名,24小時在寓所執勤,日常作息也都在寓所內,自然有用電的需求;另有關安全設備之照明、錄影監視等電器亦24小時運作,也消耗電量。

  五、對於黃國昌委員的善意提醒,考試院表示感謝,並會以負責態度,檢討改進,並盡最大努力加強節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