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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港灣工程類科


  考試院院會今(15)日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2條附表一及第4條附表三修正案,新增高考三級港灣工程類科。

  考試院說明,為考量海岸管理法制定公布,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推動海岸整合管理及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並配合政府推動綠能計畫,於離岸風力開發之政策目標,需仰賴專業人才投入相關工作,擴大港灣工程專業人員需求,於高考三級新增港灣工程類科,列考專業科目為「波浪力學(含潮汐)」、「港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地形測量」、「土壤力學(含樁基礎)」與「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