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政治與責任政治是現代民主國家行政體制運作的兩大特徵。基於前者的理念,全國公民得以經由投票方式決定最合乎整體社會利益的執政人員,而經由後者的實踐,使政府各項決策有明確的責任依歸。我國歷經四十餘年的行憲經驗,政黨政治觀念已逐步建立,但對責任政治之落實則有待加強,其中政務官範圍之界定即為重點之一,在當前社會變動迅速, 民眾對政府要求不斷增加的環境下,政務官角色應如何界定?那些政府職位應由政務官任?這些問題之釐清對整體行政制度之順利運作將有重大助益,本研究目的即在探討政務官範圍界定之相關問題,希望藉此提供未來決策時之有用參考
關於放寬政務官範圍問題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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