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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改進制度之研究

標題 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改進制度之研究
研究年度(民國年) 90 研究主持人 余致力
撰稿人 參加人數 16人
專案會議 2001 研究方式 考銓研究報告
研究經費 研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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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摘要
內容 「考績」與人員的陞遷、獎懲、待遇、訓練及發展有關係密切,位居人事行政制度核心關鍵地位。我國公務人員考績法雖已規定:公務人員之考績應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作準確客觀之考核,惟在法令規章、制度設計與實務運用上,仍有許多問題,因此亟待有系統且能順應當前趨勢與需要的研究,期能提出具有可欲性與可行性的改進建議,使我國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更臻完善。
基於前述目的,本研究採用文獻調查法、學者專家座談會與深度訪談、研究小組腦力激盪法與具名團體術、以及與問卷調查法,以求更周延地了解考績制度的各項問題與可能的改進之道,進而建構出未來的制度興革架構。本研究主要包含下列內容︰
第一,整理現行考績法的規範內容,並針對目前執行上所面臨的問題進行檢討。
第二,根據學理探討考績之方法、考績評比原則、考績結果之執行,以及績效與待遇之結合等課題,做為可欲性分析的基礎。
第三,本諸標竿學習的精神,參酌主要先進國家(含美、英、法、德、日、紐、星)、我國民間企業、私立大學教師,以及軍職人員的考績制度,從中探討值得學習的制度經驗,以為未來研擬我國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改進之參考。
第四,分析目前公務人員考績制度之重要議題,做為政策建議的基礎。
第五,針對行政菁英進行問卷調查,並就其量化與質化資料結果進行分析,從中了解利害關係人的意見與觀點,做為本研究之可行性評估的基礎。
經由各項討論、調查、分析與座談後,本研究分從考績內容、考績過程和考績結果三個面向歸納目前考績制度的相關問題,並從下列四個層次提出改進建議:
第一,在整體制度層次上,基於考績制度和各項人事制度運作息息相關,建議將法制事項與執行事項更加密切結合,使用人機關擁有更完整的權限;此外,建議將考績目的設定為「綜覈名實、獎優汰劣、培育人才、提昇績效」,以發揮考績在人力資源管理上的積極功能。
第二,在涉及修法的層次上,建議法律上只訂定核心考核項目;應針對不同官等與職務而訂定不同考核項目;考核項目分權化,改由各機關自訂;調整考績等第為特優、優等、甲等、乙等、丙等與丁等;明訂各等第上下比例限制;實施考績面談;對管理者課以績效管理責任;調整或取消考績委員會;參採360度評估的精神;以及實施團體績效考核。
第三,在立即可行之改進事項上,建議應確實進行平時考核;修法前由各機關自訂考績表;結合考績與培訓功能,使培訓需求規劃更切合實際;以及加強考評者能力訓練,以增加考績結果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