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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2屆第7次會議議程

考試院第12屆第7次會議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16日上午9時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6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2頁至第11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4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0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舊案補考),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蕭委員全政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03年10月3日函知考選部,同年月8日呈請派用。
(二)第4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0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馮委員正民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03年10月3日函知考選部,同年月8日呈請派用。
(三)第5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0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一)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趙委員麗雲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03年10月6日函知考選部,同年月8日呈請派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周金蓮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2頁至第13頁)。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

(三)銓敍部業務報告: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考銓業務報告: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

五、其他有關報告:

六、臨時報告:

乙、討論事項(無)

丙、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