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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2屆第6次會議議程

考試院第12屆第6次會議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9日上午9時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5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10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4次會議,考選部函請重新舉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考試一案,經決議:「(一)照案通過。(二)各委員對本案所提建議事項,請考選部適時提出檢討改進方案報院。(三)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函復考選部。
(二)第4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試務處組織規程第1條及第5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及院一組意見再修正通過(修正內容:第4條第2項與第5條第2項均予刪除,第6條修正為『本處及試務辦事處工作人員,由辦理試務機關遴選人員擔任;其配置基準,由考選部另定之。』)」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03年10月3日修正發布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敍部議復榮民總醫院各分院組織準則暨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編制表,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1頁至第33頁)。
2、銓敍部議復行政院函送勞動部及所屬機關組織編制,其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組織規程及編制表部分,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34頁至第47頁)。
3、銓敍部議復行政院函送科技部暨所屬機關組織編制,其中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編制表部分,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48頁至第60頁)。
4、銓敍部函陳關於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暨編制表修正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61頁至第81頁)。
5、考選部函陳103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3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舊案補考)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列入院會資料不含案內附件(二)至(六)部分】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82頁至第84頁)。
6、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劉麗貞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85頁至第86 頁)。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

(三)銓敍部業務報告: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考銓業務報告: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

五、其他有關報告:

六、臨時報告:

乙、討論事項
銓敍部函陳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第12條及第6條第5項附表「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稱等級與擬回任職務官等職等對照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87頁至第97 頁)。
決議:
丙、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