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第12屆第5次會議議程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2日上午9時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甲、報告事項一、宣讀本屆第4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2頁至第11頁)。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第3次會議,高召集人永光提:審查考選部函陳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考試後續處理方案研議報告一案報告,經決議:「(一)照審查會決議通過。(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函復考選部。三、業務報告:(一)書面報告: 銓敍部議復行政院函送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第3條、第15條及第19條暨編制表修正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2頁至第27頁)。(二)考選部業務報告:(三)銓敍部業務報告:(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考銓業務報告:四、秘書長工作報告:五、其他有關報告:六、臨時報告:乙、討論事項一、銓敍部函陳關於外交部函送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草案,請部會同發布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28頁至第37頁)。決議:二、考選部函請舉辦10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38頁至第51頁)。決議:丙、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