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考試院第11屆第108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108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9年10月21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何寄澎 高明見 林雅鋒 胡幼圃
浦忠成 邊裕淵 黃富源 邱聰智 李雅榮 張明珠
詹中原 蔡良文 黃俊英 高永光 歐育誠 李 選
賴峰偉 張哲琛 蔡璧煌
列席者:黃雅榜 吳泰成(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吳聰成
其梅 葉維銓 李嵩賢
出席者請 假:蔡式淵休假 陳皎眉休假
列席者請 假:曾慧敏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黃雅榜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07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05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100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放射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暨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高委員明見擔任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10月12日、13日函知考選部及呈請派用。
(二)第105次會議,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10月12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並函知考選部。
(三)第106次會議,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為內政部消防署改制為內政部災害防救署後,推動相關災害防救業務需要,建請同意消防機關維持現行警察官及簡薦委官等職等併立雙軌任用制度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10月18日函復行政院並函知銓敘部。
(四)第107次會議,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草案)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本院同意會銜發布一案,經決議:「(一)本案照部擬意見通過,並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10月14日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本院人事室案陳本院99年9月份考試委員實地參訪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暨所屬臺北榮民總醫院座談會參訪報告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決定:請秘書長參考辦理。
2、本院研究發展委員會案陳「面對全球化我國文官甄才與培訓機制的轉型趨勢」、「建立行政機關團體績效評比機制之研究」及「我國考績制度之檢視-從循證理論、正義觀點及參與管理角度檢視」報告結論與建議事項研處情形彙整表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決定:請秘書長參考辦理。
3、考選部函陳請准增列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需用名額11人一案,報請查照。
4、銓敘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林岑玫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賴部長峰偉報告):
1、考選行政:99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報名作業改革措施。
2、考試動態:舉行9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99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等各項考試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賴部長峰偉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縣(市)改制直轄市及桃園縣準用直轄市相關規定涉及官制官規部分之結論。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蔡主任委員璧煌報告):99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及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蔡主任委員璧煌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規劃辦理行政院所屬機關簡任第11職等以上主管人員「面對媒體」研習專班。
2、研訂「參與依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之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通案標準表。
3、研訂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提列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職缺改進措施一案。
何委員寄澎表示意見:(略)。
決定:何委員寄澎意見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參考。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黃秘書長雅榜報告):
(一)院長巡視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屏東考區情形。
(二)本院職員全員研習營籌辦情形。
(三)立法院聯繫動態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決定:請秘書長協調相關部會辦理。
五、臨時報告:
考選部函陳擬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3條規定辦理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養路工程類科考試補行錄取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賴部長峰偉、董次長保城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擬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3條規定辦理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養路工程類科考試補行錄取一案,請討論(註:本案原列臨時書面報告,經出席人提議改列討論事項,並經附議,爰改列為討論事項)。
決議:(一)入場證編號71110227應考人,應予補行錄取。
(二)入場證編號71110379應考人,不予撤銷錄取資格。
二、考選部函陳「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試務措施注意事項」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小組審查會審查,推邊委員裕淵、林委員雅鋒、李委員選、張委員明珠、胡委員幼圃、陳委員皎眉、高委員永光、邱委員聰智、蔡委員良文、黃委員富源、賴部長峰偉組織之;並由邊委員裕淵擔任召集人。


丙、臨時動議
一、考選部函陳請准增列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英文組需用名額2名一案,請討論。
決議:不予增列。
附帶決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銓敘部函知用人機關務必依規定期限提報需用名額。
二、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銓敘部函陳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草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三、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2時4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