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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95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95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9年7月22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胡幼圃 蔡式淵 蔡璧煌 黃俊英
蔡良文 高明見 林雅鋒 邊裕淵 邱聰智 李 選
詹中原 李雅榮 陳皎眉 浦忠成 何寄澎 歐育誠
黃富源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黃雅榜 吳泰成(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曾慧敏
吳聰成 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列席者請 假:吳泰成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黃雅榜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94次會議紀錄。
張部長哲琛報告:上(第94)次會議臨時動議第一案、第二案,均與行政院組織改造之機關組編事宜相關,爰建議第二案併同第一案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依原決議由伍副院長錦霖擔任召集人。
院長表示意見:(略)。
決定:上(第94)次會議臨時動議第一案、第二案,經院會出席人五分之一以上同意提付復議,列為臨時動議。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92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依本院慣例,由院長擔任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7月13日、15日函知考選部及呈請派用。
(二)第92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99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黃委員俊英擔任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7月13日、15日函知考選部及呈請派用。
(三)第92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4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詹委員中原擔任本4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7月13日、15日函知考選部及呈請派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議復有關司法院函為本院前就「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所提意見,函復說明意見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2、考選部函陳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暨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3、銓敘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許坤茂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訂定本部100年度(100年1月至12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
2、考試動態:舉行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等各項考試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年金化規劃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推動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執行情形。
2、99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規劃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本(99)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自訂工作項目審核情形。
2、本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本(99)年人事人員訓練上半年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決定:歐委員育誠、蔡委員良文意見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參考。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黃秘書長雅榜報告):
(一)院長巡視99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嘉義考區情形。
(二)公務人員培訓業務分工協商會議情形。
(三)考試委員實地參訪宜蘭縣政府等機關辦理情形。
副院長補充報告:(略)。
蔡委員璧煌補充報告:(略)。
五、臨時報告:
詹委員中原報告:(略)。

乙、討論事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函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會擬及第三組修正意見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張部長哲琛提:建議上(第94)次會議臨時動議第二案併同第一案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依原決議由伍副院長錦霖擔任召集人,提請復議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二、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決議:照名單通過。
散會:11時55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