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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92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92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9年7月1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邊裕淵 蔡式淵 蔡璧煌 蔡良文
高明見 浦忠成 何寄澎 陳皎眉 黃富源 邱聰智
黃俊英 李 選 李雅榮 林雅鋒 歐育誠 胡幼圃
詹中原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黃雅榜 吳泰成 李繼玄 董保城 曾慧敏 吳聰成
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黃雅榜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91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89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第3條、第16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6月21日修正發布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考選部。
(二)第89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李委員雅榮擔任本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6月21日、24日函知考選部及呈請派用。
(三)第89次會議,李召集人選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2條、第4條修正草案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6月22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並函知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南縣﹙市﹚政府合併改制為臺南市政府之組織規程暨編制表草案,其中一條鞭之人事處等一級單位主管列等,以及處、科、股3層級單位主管間職務結構設計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並贊同將本案改列討論事項(略)。
2、本院參事辦公室案陳本院99年5月考試委員實地參訪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之建議事項研處情形一案,報請查照。
李委員雅榮表示意見:(略)。
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97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人員陳良輝,因自始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2項規定之參訓資格,業經該會撤銷其訓練及格資格,並報請本院註銷其訓練合格證書一案,報請查照。
4、考選部函陳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99年第一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5、考選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黃慶章等2員請任等二案,報請查照。
6、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曾清璋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本部部務會議實施無紙化成果報告。
2、考試動態:舉行99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呼吸治療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獸醫師、醫事放射師考試暨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等各項考試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銓敍部編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專輯(續編二)」編輯情形。
院長表示意見:(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辦理「涉及私德行為所受懲處之正當性」專題演講情形。
胡委員幼圃表示意見:(略)。
決定:胡委員幼圃意見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參考。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吳局長泰成報告):研擬「改進高普考及地方、身心障礙、原住民特考等考試部分技術類科錄取不足額問題之分析報告」及送請有關機關參處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吳局長泰成、黃秘書長雅榜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黃秘書長雅榜報告):
(一)籌辦本院考試委員本(7)月份實地參訪國防醫學院情形。
(二)「韓國人事行政學會參訪座談」辦理情形。
(三)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執行會報第5次會議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黃秘書長雅榜、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五、其他有關報告:
伍副院長錦霖報告:「參訪德國資產管理機構及職業退休基金相關機構之考察報告」一案。另提書面資料供參。
六、臨時報告:
蔡委員良文報告:配合本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健全培訓體制、強化高階文官」,回應各界對國家文官學院新定位之期待,建請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二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方式,以彰顯本院對高階文官培訓之重視一案。另提書面資料供參。
決定:蔡委員良文意見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參考。

乙、討論事項
一、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區農業改良場組織準則暨桃園區等7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以及廢止原暫行組織規程暨暫行編制表等二案,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建議復請行政院重行檢討後,再循程序辦理外,其餘部分,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小組審查會審查,推邱委員聰智、浦委員忠成、李委員選、蔡委員璧煌、陳委員皎眉、蔡委員良文、張部長哲琛組織之;並由邱委員聰智擔任召集人。
二、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依本院慣例,由院長擔任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三、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99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黃委員俊英擔任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四、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4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詹委員中原擔任本4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五、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南縣﹙市﹚政府合併改制為臺南市政府之組織規程暨編制表草案,其中一條鞭之人事處等一級單位主管列等,以及處、科、股3層級單位主管間職務結構設計一案,請討論(註:本案原列書面報告第1案,歐委員育誠、蔡委員璧煌、黃委員富源、蔡委員良文等委員提議改列討論事項,並經附議,爰改列為討論事項)。
決議:交小組審查會審查,推黃委員富源、歐委員育誠、李委員雅榮、胡委員幼圃、邱委員聰智、邊委員裕淵、張部長哲琛組織之;並由黃委員富源擔任召集人。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2時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