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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77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77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9年3月18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邱聰智 邊裕淵 蔡璧煌 蔡良文
林雅鋒 何寄澎 黃富源 李雅榮 蔡式淵 高明見
李 選 浦忠成 歐育誠 黃俊英 詹中原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吳泰成(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出席者請 假:胡幼圃公假 陳皎眉休假
列席者請 假:吳泰成公假 林水吉休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76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75次會議,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含總說明),請本院同意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一案,經決議:「照部研議意見通過,並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3月15日函復行政院並函知銓敘部。
(二)第77次會議,何召集人寄澎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2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第4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9年3月10日修正發布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一案,報請查照。
2、考選部函陳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消防設備師考試、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第二次消防設備士考試暨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童嘉為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李宜興等2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第一次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情形。
2、考試動態:辦理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入闈製題工作等各項考試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吳次長聰成代為報告):有關本院前為立法委員主動提案修正公布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附表(警察人員俸表)等4項法律,增加政府預算支出,認有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第70條規定發生疑義,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案,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應不受理一案。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辦理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情形。
2、國家文官學院院長佈達典禮暨揭牌儀式規劃辦理情形。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行政院組織調整作業建請支持事項。
2、倡導多元文康活動,增益公務福利。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李副秘書長繼玄代為報告):
(一)考試委員實地參訪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理情形。
(二)99年度第1次知性學習饗宴籌辦情形。
五、其他有關報告:
考試院98年度工作檢討暨99年度考銓業務施政重點報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工作報告。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六、臨時報告:
(一)本院人事室案陳本院99年2月份考試委員實地參訪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座談會參訪報告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函陳請准增列99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名額85人一案,報請查照。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分別撤銷86年第一次中醫師檢覈筆試及格人員林坤生及88年第一次中醫師檢覈筆試及格人員周文瓊等2人之中醫師檢覈及格資格,並吊銷其及格證書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二、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以,教育部函請訂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3條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請本院同意會銜發布並送請立法院查照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研議意見通過,並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
三、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考試暨醫師考試分試考試、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聽力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8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黃委員富源擔任本8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四、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呼吸治療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獸醫師、醫事放射師考試暨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蔡委員式淵擔任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丙、臨時動議
一、黃召集人俊英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體技術師考試規則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牙體技術人員考試規則草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二、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一)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伍副院長錦霖擔任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散會:11時3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