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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64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64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12月10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胡幼圃 李 選 陳皎眉 高明見
    浦忠成 黃富源 黃俊英 邊裕淵 蔡璧煌 蔡良文
    李雅榮 林雅鋒 何寄澎 歐育誠 詹中原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吳泰成(顏秋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陥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出席者請 假:邱聰智公假 蔡式淵休假
列席者請 假:吳泰成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63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61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第5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科別及應試科目表」(表頭欄部分﹚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12月1日修正發布及函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考選部。
(二)第62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99年第一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一)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黃委員俊英擔任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11月30日、12月4日函知考選部及呈請派用。
(三)第59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處理原則」及「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決定增額錄取人數方式與程序處理原則」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院一組及邱委員聰智意見修正通過(修正內容:(一)『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處理原則』修正草案第3點修正為:『……、該類科原公告需用名額百分之七十為原則,不足一人以一人計;增列後名額,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不得逾該類科實際到考人數三分之一,特種考試不得逾該錄取分發區、該類科實際到考人數二分之一。……(六)提報職缺數不足十人之類科:所增列之需用名額不得超過原公告需用名額一倍。』;增列第4點:『各項考試各該錄取分發區,實際到考人數不足十人之類科,不得增列需用名額。』;第4點、第5點遞移為第5點、第6點。(二)『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決定增額錄取人數方式與程序處理原則』修正草案第2點修正為『……,並參酌該類科最近三年之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人數、……、最近三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同時錄取人數(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採用)、……、最近三年自行遴用考試及格之合格人員人數、……』;第3點修正為『……、該類科正額錄取名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不足一人以一人計。但提報職缺數不足十人之類科,增額錄取不得超過正額錄取名額一倍。』)。」紀錄在卷。嗣第60次會議,董次長保城提:上(第59)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二案,已決議修正通過「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處理原則」修正草案,其第3、4點之「實際到考人數」,均建議修正為原條文之「報考人數」;第4點增列但書「但考試性質特殊之原住民族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不在此限。」並依考試院會議規則第32條規定提請復議案,經決議:「『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處理原則』修正草案第3、4點,照部修正意見通過。附帶決議:(一)議事程序應依本院會議規則進行,相關資料亦須備妥送達。(二)各委員所提意見請部適時改進。」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12月1日函知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獸醫人員考試第12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獸醫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第22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98年國家考試宣導辦理情形。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第二試體能測驗。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
1、關於縣(市)改制直轄市中央籌劃小組涉及本部權責部分之推動情形。
2、銓敘部97年特種人員銓審案件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規劃辦理80周年院慶系列活動「NCSI 2009 學習饗宴」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顏副局長秋來代為報告):
1、98年度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業務績效考核成績審查案。
2、辦理「2010~2011年健康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特約院所徵選結果。
委員表示意見:(略)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人事資料庫整合推動小組第2次研討會議辦理情形。
(二)辦理本院本(98)年度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專題演獎情形。
(三)本院本年度企業參訪籌辦情形。
詹委員中原表示意見:(略)
五、臨時報告:
(一)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法務部調查局省(市)及航業調查處組織規程、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等5處之編制表及辦事細則,以及廢止法務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函陳請准增列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904名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撤銷蔡長銘、邱月明分別參加97年、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華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資格,並吊銷其考試及格證書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二、銓敘部函陳模範公務人員及傑出貢獻獎選拔制度檢討報告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該會處務規程修正草案及編制表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由伍副院長錦霖擔任召集人。
(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國家文官培訓所辦事細則修正草案及國家文官學院編制表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由伍副院長錦霖擔任召集人。
(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國家文官學院區域培訓中心組織準則草案及中部培訓中心編制表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由伍副院長錦霖擔任召集人。
(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四、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五、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1時2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