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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65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65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12月17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蔡璧煌 蔡式淵 邊裕淵 林雅鋒
    黃富源 高明見 李雅榮 黃俊英 蔡良文 李 選
    陳皎眉 何寄澎 歐育誠 詹中原 胡幼圃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吳泰成(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吳聰成
    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出席者請 假:邱聰智休假 浦忠成休假
列席者請 假:吳泰成公假 黃雅榜休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64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63次會議,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秘書長函以,有關內政部函為縣(市)政府函報其所屬一級機關組織規程,因本院認其派出單位名稱尚有疑義未予備查,請本院儘速備查縣(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組織規程所定派出單位之相關職稱案;暨銓敘部函陳關於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修正案等二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12月7日、8日函復行政院、銓敘部。
(二)第64次會議,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12月11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函陳關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修正一案,報請查照。
2、本院人事室案陳本院98年11月份考試委員實地參訪司法院座談會參訪報告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新制司法官、律師國家考試進行模擬預試報名作業。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消防設備師考試、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第二次消防設備士考試暨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等各項考試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
1、銓敍部籌辦全國人事行政暨主管會議情形。
2、補充說明配合民法有關禁治產宣告制度修正,函送立法院審議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40條修正草案,業經該院二、三讀通過。
蔡委員良文表示意見:(略)
決定:蔡委員良文意見交銓敘部參考。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蔡委員良文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試辦98年度「績優學員海外研習營」活動情形。
2、本會檢送98年度審理保障事件有關考績(成)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本局辦理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第1次分配作業情形。
2、98年度地方公務人員訓練重要工作成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朱副局長永隆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本院本(98)年度企業參訪活動辦理情形。
(二)本院考試委員實地參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情形。


乙、討論事項
一、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銓敘部函陳關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請支持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7條條文修正案及銓敘部函陳關於非屬社會教育或學術研究之機關﹙構﹚,於其組織法規規定比照或準用教師資格聘任之核議標準案等二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二、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詹委員中原擔任本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三、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四、銓敘部函陳重行建構激勵工作意願及工作潛能之具體執行方案草案(含總說明)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五、銓敘部函陳建請廢止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及各省委任職公務員銓敘委託審查辦法一案,請討論。
決議:(一)照部擬意見通過。
(二)蔡委員璧煌、詹委員中原所提意見,交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參考。


丙、臨時動議
一、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該會處務規程修正草案及編制表草案、國家文官培訓所辦事細則修正草案及國家文官學院編制表草案、國家文官學院區域培訓中心組織準則草案及中部培訓中心編制表草案等3案報告,請 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1時4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