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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162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162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4年12月8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邊裕淵 吳嘉麗 伊凡諾幹
    許慶復 李慶雄 徐正光 李慧梅 劉武哲 洪德旋
    劉興善 陳茂雄 吳茂雄 郭光雄 蔡璧煌 吳泰成
    張正修 林嘉誠 朱武獻 周弘憲
列席者:蔡良文(代理) 張俊彥(顏秋來代) 蔡良文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出席者請假:蔡式淵休假 邱聰智公假
列席者請假:張俊彥公假 郭生玉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蔡良文代理           紀 錄:熊忠勇

   甲、報告事項
一、 宣讀本屆第161次會議紀錄。
更正:第161次會議報告事項,五、臨時報告(二),徐委員正光報告一案,洪委員德旋所表示之意見「……並說明政策決策避免考量選舉因素,……。」更正為:「……並說明政策決策應避免考量選舉因素,……。」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略)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中華民國94年11月30日令:「茲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條文,公布之。」一案,報請查照。

2、總統中華民國94年11月30日令:「茲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六條條文,公布之。」一案,報請查照。

3、總統中華民國94年11月30日令,公布修正「內政部組織法」部分條文;制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法」;修正「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第3條、第5條及第7條條文;修正「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內政部警政署港務警察局組織通則」第2條及第6條條文;修正「僑務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等六案,報請查照。

4、本院人事室案陳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蕭錫瑄一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5、銓敘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林欽浩一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蔡代理秘書長良文、朱部長武獻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二)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辦理國家考場委外經營可行性評估。
2、考試動態:舉行94年第四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及辦理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記帳士考試入闈製題工作。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
1、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情形。
2、銓敘部配合重行審定機制廢止,研訂人事標準作業程序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周主任委員弘憲報告:規劃辦理94年度各受委託訓練機關(構)教輔人員研習活動情形。

(五)顏副局長秋來報告:
1、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促進女性參與決策績效優良獎勵計畫」。
2、2005年型塑台灣政府為學習型組織研討會。
3、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本(94)年線上課程宣導、課程上線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四、蔡代理秘書長良文報告:立法院聯繫動態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蔡代理秘書長良文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其他有關報告:
吳副院長容明加拿大、美國退休基金管理及監理制度考察報告。

六、臨時報告:
(一)考選部函陳94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擬增列需用名額計215名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林部長嘉誠、顏副局長秋來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同意備查。

(二)洪委員德旋報告:有關典試委員長職務,必須回歸典試法規定,由院長提名,請院會決定。另說明考試委員有資格擔任典試委員長,但擔任該項職務並非考試委員之當然義務,目前雖仍有委員認為是「權利」,但就是權利也是可以棄的,而委員的議決是法定義務不能放棄。目前以抽籤代替提名之方式並不妥適,因此,院長應依法審慎提名後,交院會議決。另說明選舉期間有關胡志強先生等人是否溢領退休金一事,銓敘部一再提供相關資料給媒體及立法院,目前選舉已結束,但銓敘部仍應依法處理,如確有違法,應依法撤銷,如無違法,亦應還給當事人公道。暨表示有關黨職與公職之相互轉任,也應就法律層面,依法冷靜的作分析與探討,情緒上的陳述,只是治絲益棼。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一應考資格表及附表二考試科別及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同時確定。

二、銓敘部函陳關於內政部函送「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部配合辦理會銜發布事宜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部研議意見通過。

三、邱委員聰智、伊凡諾幹委員、李委員慧梅、吳委員茂雄、邊委員裕淵、吳委員泰成、吳委員嘉麗、劉委員武哲、林委員玉体、蔡委員璧煌、許委員慶復、洪委員德旋、郭委員光雄、劉委員興善提:依據本院第10屆第161次會議決議,重行擬具有關「建議成立院級『防止洩漏個人機密資料』專案處理小組」一案,請討論。(本案洪委員德旋撤回提案)
決議:本案另行列案討論。

   丙、臨時動議
一、考選組召集委員李委員慧梅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草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附表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醫師類科部分)修正草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及附帶決議通過。

二、典試人員名單案:
(一)(略)

(二)(略)

(三)(略)

散會:12時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