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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163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163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4年12月15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許慶復 徐正光 伊凡諾幹
    蔡璧煌 吳泰成 吳嘉麗 李慧梅 陳茂雄 劉武哲
    李慶雄 邱聰智 郭光雄 張正修 吳茂雄 劉興善
    林嘉誠 朱武獻 周弘憲
列席者:蔡良文(代理) 張俊彥(顏秋來代) 蔡良文 李若一
    沈昆興 鄭吉男
出席者請假:蔡式淵休假 洪德旋休假 邊裕淵休假
列席者請假:張俊彥公假 黃雅榜休假 吳聰成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蔡良文代理           紀 錄:熊忠勇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62次會議紀錄。
委員表示意見:(吳委員嘉麗)第162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一案,雖經表決通過,惟本席多次發言建議交付審查之意見,及表決情形等內容,均宜載明於會議紀錄,以臻詳實。(蔡委員璧煌)第162次會議報告事項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部分,有關第158次會議臨時動議第一案至第三案之決議,其決議(一)「……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及替代率上限等問題,事屬法律保留事項,建請於退休法中明定之提案……。」其原意應係指「……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及替代率上限等問題,事屬法律保留事項,建請於退休法中明定再行討論之提案……。」否則本項提案經否決後,於決議(一)後段,請部研議退休所得替代率及替代率上限百分比等應否提升至法律位階問題,將與前段產生矛盾,特予說明,以免誤解。(吳委員泰成)針對委員於報告事項中之發言,除列於會議紀錄及請相關人員補充報告外,亦可做成決定送請相關部會或秘書長參考,以示對於委員意見之尊重,討論事項如有表決,亦應載明表決結果,俾資明確。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略)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縣政府資訊中心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中,編制表所列「主任」暫列之官等職等,核屬妥適,擬請同意備查一案,報請查照。

2、銓敘部函陳公教人員保險94年度上期結算總報告,業經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第12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謹檢陳相關資料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補充報告:對二位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3、考選部函陳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民間之公證人、不動產估價師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暨關係文件(列入院會資料不含案內文件(二)至(六)部分)一案,報請查照。
吳委員泰成表示意見:(略)
決定:吳委員泰成意見交考選部研參。

4、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漁船船員考試第32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漁船船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第33次會議紀錄(列入院會資料不含會議紀錄附件部分)一案,報請查照。

5、考選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黃立賢、連悅容二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題庫建置情形。
2、考試動態:舉行9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呼吸治療師、消防設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等各項考試辦理情形。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
1、本部辦理94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事宜。
2、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95年度提撥率調整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周主任委員弘憲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周主任委員弘憲報告:國家文官培訓所辦理94年度導讀會情形。

(五)顏副局長秋來報告:
1、辦理94年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考核獎勵案。
2、加強處理國有眷舍房地成效顯著。
3、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本(94)年「國際談判與模擬演練研習班」第1期。
委員表示意見:(略)
顏副局長秋來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蔡代理秘書長良文報告:本院及所屬95年度單位預算案立法院審議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蔡代理秘書長良文、林部長嘉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各委員意見交秘書長研處。

   乙、討論事項(無)

   丙、臨時動議
一、考選組李召集委員慧梅提:審查本院第10屆第158次會議討論項第一案,考選部函陳「有關國家考試報名截止後提報增列需用名額時應如何限制問題,謹擬具建議處理原則」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及附帶決議通過。

二、典試人員名單案:
(一)(略)

(二)(略)

散會: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