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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179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179次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95年4月13日上午9時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徐正光 李慶雄 伊凡諾幹
張正修 許慶復 吳嘉麗 李慧梅 蔡式淵 邊裕淵
吳茂雄 洪德旋 邱聰智 郭光雄 蔡璧煌 陳茂雄
劉興善 吳泰成 劉武哲 林嘉誠 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顏秋來代) 蔡良文 郭生玉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列席者請 假:周弘憲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朱琇瑜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78次會議紀錄。
委員表示意見:(略)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略)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第37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技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40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2、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行政院所屬機關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鄭中堅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完成電腦化測驗採取多次多套試題之可行性研究。
2、考試動態:舉行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及9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等各項考試辦理情形。
3、說明中國時報本日(4月13日)社論錯誤報導國家考試廢考憲法爭議等問題,本部並將發布新聞稿澄清,及於本部網站公開說明,以免外界誤解。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
1、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審查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情形。
2、本部95年第1季重要業務檢討報告。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
1、規劃辦理95年度行政院暨所屬機關以外機關業務主管人員研習班情形。
2、本會95年第1季重要業務概況。
(五)顏副局長秋來報告:
1、「95年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第2次對策會議」結論。
2、辦理95年度「性別主流化種籽師資培訓班訓後成效研討會」及「性別主流化業務推動人員研習班」。
3、本局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與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學院合辦「領導力發展論壇」。
四、張秘書長俊彥報告:立法院聯繫動態情形。
五、其他有關報告:
(一)張委員正修報告:本席擬訂定本院之聽證程序規則,以利建立本院獨立行使職權之形象。
(二)蔡委員璧煌報告:提出二項建議:1.本院常用考銓法規彙編一年編印一次。但近期法規變動很快,爰法規有變動時,建議每個月將新修正之法規提供院會出列席人員查參,以利掌握法規動態。2.對於今日中國時報報導國家考試廢考憲法爭議一案,類此新聞報導如果有誤,主管部會除慣用之發布新聞稿澄清外,應將相關論點具體寫成文章,在各媒體討論發表,始能確實達到導正之效。
委員表示意見:(略)
林部長嘉誠、謝參事惠元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乙、討論事項
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本院第10屆第170次會議有關「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收費標準」草案決議之研處情形,並請就前述草案再予審議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一)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依據各委員意見,再行研擬。
(二)本案另行列案討論。
二、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民間之公證人、不動產估價師考試暨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同時請核提典試委員長人選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吳委員嘉麗擔任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丙、臨時動議
吳召集委員嘉麗提:考選組審查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及附表一應試科目表、附表二檢查標準表」修正草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一)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二)紀錄同時確定。
(三)請考選部於2個月內就本項考試之筆試科目提出檢討意見報院,並協洽法務部調查局考量於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增列調查人員科別。
散會:11時20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