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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186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186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5年6月1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陳茂雄 徐正光 伊凡諾幹
    吳茂雄 劉興善 吳嘉麗 李慧梅 李慶雄 蔡式淵
    劉武哲 邊裕淵 張正修 洪德旋 蔡璧煌 郭光雄
    邱聰智 許慶復 吳泰成 林嘉誠 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 蔡良文 郭生玉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熊忠勇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85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略)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考選部函陳95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中醫師、心理師、呼吸治療師、營養師、獸醫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暨關係文件(列入院會資料不含案內附件(二)至(六)部分)一案,報請查照。
2、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林妙貞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陳朝峰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電腦測驗發展趨勢與國家考試電腦化測驗研討會辦理情形。
2、考試動態:舉行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立法院法制、司法委員會聯席審查親民黨團擬具之「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9條、第10條及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補充報告:對二位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本會10週年慶相關活動辦理情形。
(五)周局長弘憲報告:
1、本局95年度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獎勵辦理情形。
2、「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及直轄市政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標竿學習研習會」第1場次辦理情形。
3、本(95)年「中高階人事主管發展班」第1期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周局長弘憲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張秘書長俊彥報告:
(一)本院各分組審查會議案進行審查情形。
(二)本院知識管理工作推動情形。
(三)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日本學者野宏及高木光教授演講」辦理情形。
(四)立法院聯繫動態情形。
五、臨時報告:
(一)許委員慶復報告:說明近日媒體曾報導某人擬報考警察人員特考,惟受身高限制不符應考資格,渠等並對於原住民族可享有較低之身高標準表示質疑。另對於部會主動發掘問題表示肯定,惟解決方案宜先進行溝通協調,並避免發生團體盲思。同時舉消防人事法制擬改採單軌制為例,對於部舉辦座談表示肯定,惟消防人員所提出之質疑與權益保障問題(如:消防人員與警察人員之勤務同具危險性,改採一般人事法制時,如執行勤務遭傷亡,其撫卹給與將低於警察人員),部亦應慎重思考,並於推動改革時妥擬配套措施。
(二)張委員正修報告:本院第10屆第180次會議討論有關銓敘部函陳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他社團專職人員年資採認併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之研處情形一案時,本席曾提出「國家對於適用採計要點之人具有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請求權,考試院無權以院會決議加以取消」之意見,惟院會並未加以討論即通過「本院決議後,上開社團人員年資不再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以往已退休處分確定者不予撤銷。」之決議。按考試院有無權限係討論此案之先決問題,舉例來說,考試院決議購買軍艦、槍砲即是就非屬於其職權之事項做決議,自始無效,因此開會時應先行確定有無權限之先決問題後,才進入其他議案之討論與表決才對。本席將於臨時動議就此一問題提案討論。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規則第九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附表一應考資格表及附表二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各乙種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交考選組審查。
二、銓敘部函陳關於民國95年5月17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協會法第4條、第5條、第10條、第26條及第38條條文,建請本院以命令訂定其施行日期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0時55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