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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192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192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5年7月13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劉興善 吳茂雄 伊凡諾幹
    李慶雄 張正修 許慶復 李慧梅 邊裕淵 劉武哲
    洪德旋 陳茂雄 蔡璧煌 邱聰智 吳嘉麗 吳泰成
    徐正光 蔡式淵 林嘉誠 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顏秋來代) 蔡良文 郭生玉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出席者請 假:郭光雄公假
列席者請 假:周弘憲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 朱琇瑜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91次會議紀錄。
更正:第 191次會議報告事項三、業務報告(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考銓業務報告一案,張委員正修所表示之意見。(略)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略)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考選部函陳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列入院會資料不含案內文件(二)至(六)部分)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院長講話:(略)
郭次長生玉補充報告:對院長及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2、銓敘部函陳公教人員保險94年度決算總報告、96年度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計畫及96年度營業預算,業經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第13次委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謹檢陳相關資料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中央信託局公保處楊襄理添泉補充報告:對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李俊生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劉新貴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本部及相關機關組團赴德研習報告。
2、考試動態:舉行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等各項考試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林部長嘉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95年上半年財務運用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中央信託局公保處楊襄理添泉補充報告:對委員意見加以補充說明(略)。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本會95年第2季重要業務概況。
(五)顏副局長秋來報告:
1、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與地方特考分流列缺原則之修正。
2、行政院95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及表揚作業辦理情形。
3、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葉前主任委員俊榮獲授二等景星勳章。
4、辦理「國際經貿事務資深官員座談會」。
5、辦理2006年海外華裔青年學生台灣觀摩團研習活動。
伊凡諾幹委員表示意見: (略)
顏副局長秋來補充報告:對伊凡諾幹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乙、討論事項
一、吳召集委員嘉麗提:考選組審查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附表一應考資格表及附表二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各乙種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及附帶決議通過。
二、吳召集委員泰成提:審查銓敘部函陳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及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草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一)審查會結論三(二)法律僅修正部分條文,而該法律原規定其施行日期另以命令定之者,於該法律部分修正條文公布後,其施行日期是否仍須以命令定之,或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自公布日起算至第3日起即發生效力一節,交秘書長研處;餘照審查會審查結論通過。
(二)本案紀錄同時確定。
三、考選部函陳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第8條條文及其附表修正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交考選組會同銓敘組聯席審查。
四、吳召集委員泰成提:審查司法院擬具之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第20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審查結論通過。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1時05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