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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199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199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5年8月31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劉武哲 邊裕淵 伊凡諾幹
    郭光雄 張正修 徐正光 洪德旋 蔡璧煌 吳嘉麗
    陳茂雄 蔡式淵 劉興善 吳泰成 林嘉誠(郭生玉代)
    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顏秋來代) 蔡良文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出席者請 假:李慧梅喪假 邱聰智休假 李慶雄休假 許慶復公假
林嘉誠公假 吳茂雄病假
列席者請 假:周弘憲公假 鄭吉男休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熊忠勇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98次會議紀錄。
補正:報告事項四、臨時報告(二),有關邱委員聰智報告內容「……顯然不合正當程序……。」補正為「……顯然不合正當行政程序……。」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略)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府秘書長錄總統中華民國95年8月22日令:「任命林昱梅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一案,報請查照。
2、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船舶電信人員考試(通用值機員)第21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船舶電信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第21次會議紀錄(列入院會報告資料不含會議紀錄附件部分)一案,報請查照。
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陳加再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4、銓敘部函陳公教保險準備金之運用、管理及監理等事項研究結果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二)郭次長生玉報告:
1、考選行政:訂定本部96年度(96年1月至12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
2、考試動態:舉行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等各項考試辦理情形。
張委員正修表示意見:(略)
郭次長生玉補充報告:對張委員正修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關於內政部研商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中涉及官制官規重要議題處理情形。
郭委員光雄表示意見:(略)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規劃辦理95年度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
(五)顏副局長秋來報告:
1、辦理95年度模範公務人員國內旅遊活動。
2、96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不予調整。
3、95年秋季中央機關未婚聯誼活動開始接受報名。
張委員正修表示意見:(略)
四、張秘書長俊彥報告:有關將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人身安全議題納入國家考試命題範圍。
吳委員嘉麗表示意見:(略)
五、臨時報告:
考選部函陳請准增列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需用名額491人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決定:同意備查。

乙、討論事項
銓敘部函陳公教保險準備金之運用、管理及監理等事項研究結果一案,請討論(本案原列書面報告第4案,蔡委員璧煌提議改列討論事項,經洪委員德旋附議,改列為討論事項)。
決議:交銓敘組會同考選組、保訓暨綜合組聯席審查。

丙、臨時動議
一、吳召集人容明提:考選組會同銓敘組及保訓暨綜合組聯席審查本院第10屆第 196次會議討論事項第1案,考選部函陳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第10條、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六、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港務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一)審查報告文字予以修正(審查報告首頁第2段第6行「……爰建議舉辦交通事業人員特種考試港務資位人員考試,….」修正為「……交通部建議舉辦交通事業人員特種考試港務資位人員考試,….」)。
(二)照審查會決議及附帶決議通過。
(三)各委員所提有關應考資格表中「佐級資位別港務人員輪機技術及船舶駕駛二類科應考資格應具各該類科執業證書者始得報考。」之規定是否有當等各項意見,交考選部參處。
二、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0時50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