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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201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201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5年9月14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吳茂雄 徐正光 伊凡諾幹
李慶雄 洪德旋 吳嘉麗 李慧梅 劉武哲 許慶復
邊裕淵 蔡璧煌 張正修 邱聰智 蔡式淵 吳泰成
劉興善 林嘉誠 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顏秋來代) 蔡良文 郭生玉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出席者請 假:郭光雄休假 陳茂雄公假
列席者請 假:周弘憲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 朱琇瑜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00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略)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考選部函陳請准增列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需用名額2人一案,報請查照。
2、考選部函陳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及9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列入院會資料不含案內文件(二)至(六)部分)一案,報請查照。
3、銓敘部函陳關於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並自民國95年1月16日生效案,其中部分職稱「由職員兼任」一節,為避免影響國立大學附屬機構之實務運作,建請同意核備,並請教育部儘速修正大學法相關規定,以符法制一案,報請查照。
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黃玉鄉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呼吸治療師考試題庫建置情形。
2、考試動態:舉行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及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及辦理第一試榜示事宜等各項考試辦理情形。
伊凡諾幹委員表示意見:(略)
黃次長雅榜補充報告:對伊凡諾幹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93、94及95年度上半年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統計資料比較說明。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國家文官培訓所發行「T&D飛訊」4週年情形。
(五)顏副局長秋來報告:
1、本局95年度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獎勵參獎作品審議情形。
2、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請頒獎章作業注意事項。
3、「築巢優利貸」-2006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案辦理情形。
四、張秘書長俊彥報告:
(一)辦理參訪遠雄企業團活動情形。
(二)籌辦「院長就職四週年記者會」情形。
(三)立法院聯繫動態情形。
五、臨時報告:
(一)吳委員泰成報告:本日報載行政院會通過金管會檢查局組織法草案,與上週院會討論事項第一案相關,該案預定下週二召開審查會,爰提出幾項問題請銓敘部釐清,俾利下週審查會進行:1.目前檢查局組織編制係以組織規程規範,據報載該局為現有原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移撥特考特用人員兩人的權益保障問題,參酌銓敘部意見,於組織法中明定得不受特考特用及轉調之限制,如依該組織法通過,那麼組織規程階段,仍屬落空;是以,後者似應增列相當條文並追溯生效,以資周妥,而不宜採上週提案之專案從寬採認方式。2.本案若僅就5年特考特用從寬認定,自無不可;但若涉及退休、俸給之年資採認等事宜,則應回歸各該法規,不能延伸含混。諸如存保公司及民營銀行屬性,牽動該兩員退休年資如何採計?是否需購買年資?及渠等俸級如何提敘等問題均應予釐清。3.其中1人(林元勝)於特考分發機關(第一銀行)離職後,曾於國稅局任職2個月,是時渠是否已取得其他考試及格資格?否則如何可轉調?銓審作業有無疑義應予查明,如係誤審,部應註銷,至於已領薪水依俸給法施行細則規定,似可免予追繳。
委員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補充說明: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二)洪委員德旋報告:1.今日報載行政院昨日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詢問該案於討論時本院有無代表參加,及表示該案會銜本院表示意見時,應提院會討論以期周延。暨表示該案應基於信任申報人之人格與尊嚴之立場為之。2.說明本週二中央信託局派員說明公教保險準備金之操作情形,95年1月至8月已實現利益高達9%(計提列準備損失尚有7%),整體而言堪稱穩健。另說明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5條第3項規定,基金之運用其3年內平均最低年收益不得低於臺銀2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所謂「不得」是屬禁止事項,爰基金操作應著重穩健經營。特別是在現行制度下,基管會主委是由銓敘部長兼任,也就是說任何人擔任部長均當兼任基管會之主委,並非專業。所以必須儘速建立股票買賣及操作之機制。並建議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相關報告比照中信局之報告提列準備損失,期更明確彰顯基金之運作績效。
委員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補充說明: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張委員正修報告:說明本院為合議制,可就考銓業務進行決策,依法訂定行政命令,並執行考銓業務,因此院會不應只討論考銓政策問題,與考銓業務相關之行政業務亦應可加以討論。另建議在本院合議制之體制下,就職四週年記者會之主體應是院長、副院長與19位委員,全體考試委員均應參加。
邱委員聰智表示意見:(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一)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照部擬通過。
(二)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增列調查人員科別一節,請考選部續與法務部調查局協調。
二、蔡委員璧煌、吳委員茂雄、吳委員泰成、伊凡諾幹委員、劉委員興善、邱委員聰智、張委員正修、許委員慶復、邊委員裕淵、徐委員正光、吳委員嘉麗、劉委員武哲、李委員慶雄、陳委員茂雄、洪委員德旋提:為監督本院預算之編列及各項經費之執行,謹提「考試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請討論。
決議:提下次院會繼續討論。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0時50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