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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204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204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5年10月5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吳茂雄 洪德旋 伊凡諾幹
    劉興善 邱聰智 郭光雄 吳泰成 李慧梅 李慶雄
    許慶復 張正修 劉武哲 徐正光 吳嘉麗  林嘉誠(
    郭生玉代)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 蔡良文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出席者請假:蔡璧煌公假 邊裕淵公假 蔡式淵休假 陳茂雄休假
      林嘉誠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 熊忠勇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03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無)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考選部函陳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擬增列需用名額5名一案,報請查照。
2、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陳慧芬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郭次長生玉報告:
1、考選行政:95年第3季(7至9月)業務檢討及工作計畫重點報告。
2、考試動態:舉行95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95年警察人員升官等   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及舉行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   員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徐委員正光表示意見:(略)
郭次長生玉、黃次長雅榜補充報告:對徐委員正光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本部95年第3季重要業務檢討報告。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國家文官培訓所辦理本(95)年度第二場次「公務員國際新趨論壇」情形。
伊凡諾幹委員表示意見:(略)
劉主任委員守成補充報告:對伊凡諾幹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周局長弘憲報告:本局95年第3季重要業務檢討報告。
四、張秘書長俊彥報告:本院各分組審查會議案進行審查情形。
五、其他有關報告:
(一)徐委員正光報告:本席於抽閱高考一、二級考試試卷時發現下列問題,請考選部參考:1.國文科作文多數應考人均引「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之成語,似顯示應考人之素質未盡理想,或曾參加補習班,爰有共同之內容。2.憲法與英文科目,二者各占50分,惟因憲法僅有「抵抗權」相關之考題,其比例過重,恐引起公平性之質疑,建議未來仍應參照各該科目之命題範圍分散出題。
(二)張委員正修報告:在考選部所舉辦之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研討會中,從學界所發表的論文來看,可以知道學界對於公務人員考試之實務認識有限,為促進學界對於公務人員考試之瞭解,建議考選部人員可加入相關學會,並將考試之程序公開,透過學會之參與及考試程序透明化之作業,促進學界對於本院相關業務之認識,以使學界未來在人事行政相關之研究上能把考選部分列為教學內容。

乙、討論事項
一、吳召集人容明提:考選組會同銓敘組聯席審查本院第10屆第200次會議討論事項,考選部函陳有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現職金融檢查人員吳志栢及林元勝2人,於轉任該會前之特考服務年限得否合併計算一案報告,請討論 (註:吳召集人容明及參與該次審查會之出席人員同意刪除審查報告第5頁第2行至第8行「吳、林2員參與83年特種考試……,本案請相關機關本於職權個案處理。」之文字) 。
決議:本案由考選部邀集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有關機關
自行協調,釐清事實後本於職權依法處理。
二、吳召集人容明提:審查銓敘部函陳有關公教保險準備金之運用、管理及監理等事項研究結果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三、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四、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獸醫人員考試規則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通過。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
(一)院長提:據考選部擬送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第二次增聘閱卷委員1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二)院長提:據考選部擬送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二次增聘閱卷委員2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三)院長提:據考選部擬送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及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第四次增聘口試委員1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四)院長提:據考選部擬送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增聘典試委員3位、命題委員16位、審查委員14位、命題兼閱卷委員45位,合計78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散會:11時10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