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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0屆第209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209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5年11月9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吳泰成 李慧梅 伊凡諾幹
    徐正光 劉武哲 吳嘉麗 李慶雄 邱聰智 吳茂雄
    張正修 許慶復 陳茂雄 蔡璧煌 劉興善 蔡式淵
    郭光雄 林嘉誠 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顏秋來代) 蔡良文 郭生玉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鄭吉男
出席者請假:洪德旋公假 邊裕淵休假
列席者請假:周弘憲公假 沈昆興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卞亞珍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08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206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5年10月27日修正發布並函知考選部。
(二)第206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同時請核提典試委員長人選,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一)同意舉辦本項考試,並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二)照院長所提,請蔡委員璧煌擔任本項考試典試委員長。(三) 一般行政職系一般行政科別中,宜蘭縣政府之書記職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協調宜蘭縣政府處理。」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5年10月31日函知考選部並呈請總統派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總統府秘書長錄總統中華民國95年 10月 31日令:「任命陳淞山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任期自中華民國95年11月5日起生效。任命邱國昌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一案,報請查照。
吳委員茂雄表示意見:(略)。
2、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處務規程及編制表案,其中配合單位組設所置大隊長等職稱,以及副大隊長職稱之官等職等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李次長若一、顏副局長秋來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照第二組簽呈意見,於高級分析師職稱備考欄內加註「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其餘同意部擬意見。
3、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船舶電信人員考試(通用值機員)第22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船舶電信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第22次會議紀錄(列入院會報告資料不含會議紀錄附件部分)一案,報請查照。
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諸幸芝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林部長嘉誠報告
 1、考選行政: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問卷調查分析報告。
2、考試動態:辦理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第二試暨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成績審查及榜示事宜等各項考試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林部長嘉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朱部長武獻報告:
1、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情形。
2、立法院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96年度收支預算案情形。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95年公務人員保障法制研討會辦理情形。
(五)顏副局長秋來報告:
1、有關95年度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業務績效考核改進措施一案。
2、95年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第5次對策會議結論。
3、公教人員特約休閒活動中心第三波宣導情形。
郭委員光雄表示意見:(略)。
六、臨時報告:
吳委員泰成報告: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民選地方行政首長薪給退職撫卹條例草案,此涉及退職屬性及其權益問題,其退職金為退職儲金,採固定提撥制,民選地方首長可領取退職金,與約聘(僱)等臨時人員制度相同。惟93年1月通過施行之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政務人員若非軍、公、教人員、其他公職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者,則無法適用,致93年1月之後擔任政務人員者,若非上述人員轉任,即無法可資遵循,形成比勞工或臨時人員還不如,實不合理,請銓敘部會同人事行政局及早針對此一缺漏檢討因應,適時修法,以完備體制。

乙、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考試規則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考選組審查。
二、銓敘部議復行政院函送司法院擬具之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2條、第3條、第3條之1及第38條條文修正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銓敘組會同考選組、保訓及綜合組聯席審查。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
院長提:據考選部擬送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考試增聘命題兼閱卷委員179位、命題委員4位、審查委員4位,合計187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散會:10時40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