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考試院第10屆第230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0屆第230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6年4月19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姚嘉文 吳容明 林玉体 張正修 劉武哲 伊凡諾幹
    吳泰成 邊裕淵 洪德旋 李慧梅 李慶雄 徐正光
    吳茂雄 邱聰智 許慶復 陳茂雄 蔡璧煌 郭光雄
    吳嘉麗 蔡式淵 劉興善 林嘉誠(邱吉鶴代)朱武獻
    劉守成
列席者:張俊彥 周弘憲(顏秋來代) 蔡良文 黃雅榜 李若一
    吳聰成 沈昆興 鄭吉男
出席者請假:林嘉誠公假
列席者請假:周弘憲公假
主 席:姚嘉文
秘書長:張俊彥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29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227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4月10日修正發布並函知考選部。
(二)第228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警察人員考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96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同時請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一)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李委員慶雄擔任本3 項考試典試委員長。(二)為瞭解警察人員招募、進用及近年警察特考錄取人數、素質相關問題,請另行安排參訪警政署、警察大學。」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4月9日呈請派用並函知考選部。
(三)第228次會議,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5條、第5條之1及第12條修正草案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報請鑒核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並函請行政院會銜發布。」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6年4月14日函請行政院會銜發布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第19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建築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31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2、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第12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地政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16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3、本院人事室案陳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郭慧敏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蔡英良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邱次長吉鶴報告:本部部內公文電子公布欄建置情形。
(三)朱部長武獻、李次長若一報告:
1、本部95年特種人員任用俸給之銓審案件辦理情形。
2、本部96年度員工訓練實施計畫規劃情形。
3、有關修正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22條之警察人員俸表以提高警正四階及警佐各階人員年功俸最高級之說明。
徐委員正光表示意見:(略)。
朱部長武獻補充報告:(略)。
決定:有關警察人員俸表修正案,請吳副院長容明與行政院協商。
(四)劉主任委員守成報告:本會96年第1季重要業務概況。
(五)顏副局長秋來報告:
1、行政院各部會所屬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改善情形。
2、修正「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
3、96年度巡迴研習課程規劃情形。
4、規劃辦理「初任簡任官等主管職務人員研究班」。
吳委員嘉麗表示意見:(略)。
四、張秘書長俊彥報告:安排參訪臺灣銀行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乙、討論事項
吳召集人容明提:考選組會同銓敘組暨保訓及綜合組聯席審查本院第10屆第216次及第217次會議討論事項第1案,考選部函陳「典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暨第219次會議討論事項第2案,李委員慶雄、林委員玉体提典試法修正案等2案報告一案。
決議:(一)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二)命題委員名單於考試榜示後公布(本案有關命題委員名單公布之時間,經表決結果:11票贊成於考試榜示後公布;5票贊成於全部筆試完成後公布。)。

丙、臨時動議
一、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同時請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一)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許委員慶復擔任本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二)本案紀錄同時確定。
附帶決議:吳委員嘉麗所提有關考選部應具前瞻性思考,檢討改進考選方式等意見,請考選部參考。(附帶決議更正為:「吳委員嘉麗所提有關用人機關應具前瞻性思考,檢討改進考選方式等意見,請考選部知會用人機關參考。」請看下次會議紀錄)
二、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1時20分
主 席 姚 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