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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26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26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3月12日下午2時30分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蔡式淵 李慧梅 邊裕淵 吳泰成
    胡幼圃 黃富源 浦忠成 陳皎眉 李雅榮 邱聰智
    何寄澎 黃俊英 蔡璧煌 李 選 高明見 林雅鋒
    歐育誠 蔡良文 詹中原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凃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列席者請假:陳清秀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5次會議紀錄。
更正:(略)。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23次會議,何召集委員寄澎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考試全面加考英文可行性專案報告」報告一案,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3月2日函知考選部。
(二)第23次會議,黃召集人俊英提:審查銓敘部函陳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修正草案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3月2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並函知銓敘部。
(三)第23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8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98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黃委員富源擔任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3月5日呈請派用並函知考選部。
(四)第24次會議,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司法院擬具之司法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轉請本院會銜一案報告,經決議:「(一)照審查會決議通過。(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3月2日函復行政院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司法院函送大法官議決釋字第655號解釋,以記帳士法第2條第2項之規定,使未經本院依法考試及格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取得與經依法考選為記帳士者相同之資格,有違憲法第86條第2款規定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一案,報請查照。
2、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組織規程、辦事細則及編制表,以及廢止內政部營建署所屬市鄉規劃局、新生地開發局之暫行組織規程及暫行編制表案,因案內員額配置與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第7條第3項規定未符,涉及員額挪移事項,建請本院復請行政院予以查明檢討後,再循程序辦理一案,報請查照。
3、考選部函陳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9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張芳琪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1)辦理本部提報典試人員名單文件表格修訂事宜。(2)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榜示前電子榜單被網友提前取得之發生經過及檢討改進報告。(3)有關報載公務人員高考二級部分類科選試科目修正案涵蓋中國大陸憲法,部辦理經過及回應媒體情形。(4)部處理國家考場性騷擾事件情形。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98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98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
1、98年上半年定期退撫給與撥付情形與最近3年撥付狀況之比較。
2、說明立法委員質詢有關財政部研擬納入退撫基金成立投融資平台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朱副局長永隆補充報告:對院長及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98年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遴選作業講習辦理情形。
2、說明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及秘書長等參加「中樞植樹紀念活動」,大增光彩,活動圓滿完成。另院長巡視培訓所中部園區暨發表演講,激勵同仁士氣。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行政院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97年度推動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績優獎勵評審結果。
2、「本局公務人力發展中心98年度初任簡任、薦任官等主管職務人員研究班」規劃情形。
3、辦理「中國的可持續性發展:挑戰與選擇」專題演講。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院長巡視培訓所中部園區並作專題演講。
(二)院長首次巡視國家考試試務情形。
(三)立法院聯繫動態情形。
(四)籌辦「警察考教訓用制度研討會」情形。
(五)嘉義地區國內考察相關作業情形。
(六)98年4月份考試委員實地參訪國防部,請委員踴躍參加。
五、其他有關報告:
考試院97年度工作檢討暨98年度考銓業務施政重點報告-銓敘部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工作報告。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乙、討論事項
一、高召集人明見提:審查銓敘部函陳關於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97年4月30日生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一)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關於行政院函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修正草案請本院會判後函轉監察院會判一案,請討論。
決議:本案同意會銜並依程序函轉監察院會判。
三、考選部函陳撤銷9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護理師、護士考試及格人員陳敏郎考試及格資格,並吊銷其考試及格證書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意見通過。
四、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98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及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3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李委員雅榮擔任本3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丙、臨時動議
一、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銓敘部函陳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一)照審查會決議通過。另蔡委員璧煌所提3點意見,請銓敘部參考。(註:蔡委員璧煌意見:略)
(二)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院長提:本院參事辦公室案陳「考試院99年施政計畫草案」
乙案,請討論。
決議: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由伍副院長錦霖擔任召集人。
三、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下午5時4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