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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31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31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4月16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詹中原 黃富源 邊裕淵 浦忠成
    何寄澎 吳泰成 高明見 李慧梅 黃俊英 邱聰智
    蔡璧煌 李 選 李雅榮 陳皎眉 胡幼圃 歐育誠
    林雅鋒 蔡良文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鐘昱男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凃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出席者請假:蔡式淵事假
列席者請假:陳清秀公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院長講話:(略)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30次會議紀錄。
更正:(略)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26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98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及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3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李委員雅榮擔任本3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8日呈請派用並函知考選部。
(二)第28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8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不含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中醫師、心理師、營養師考試暨醫師考試分試考試、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陳委員皎眉擔任本6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7日呈請派用並函知考選部。
(三)第28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伍副院長錦霖擔任本2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9日呈請派用並函知考選部。
(四)第28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第12條、第25條修正草案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6條、第8條、第27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修正通過(修正內容:1.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條文第25條第2項修正為:『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第七條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條文第27條第2項修正為:『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七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年○月○日修正之第八條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6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並函知考選部。
(五)第29次會議,銓敘部議復關於行政院函送「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含總說明),經研議核屬妥適,建請同意修正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同意會銜並函復行政院。」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13日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並函知銓敘部。
(六)第30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5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部擬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9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並函知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本院人事室案陳本院98年度考銓業務國內考察嘉義市政府、阿里山鄉公所考察報告與考試委員實地參訪雲嘉地區公教退休人員協會座談會、實地參訪國立中正大學座談會參訪報告一案,報請查照。
2、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91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合格人員簡協加,因自始未具96年7月11日修正前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之參訓資格,業經該會撤銷其訓練及格資格,並報請本院註銷其訓練合格證書一案,報請查照。
3、考選部函陳9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暨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一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4、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第53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營建工程技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5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考選行政-「公務人員考試口試評量方法改進研究」研究成果報告。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
1、銓敍部研議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情形。
2、銓敘部對於司法院釋字第658號解釋之說明。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辦理「公務人力發展趨勢與展望研討會」。
2、國家文官培訓所規劃辦理98年度專書閱讀推廣觀摩活動情
形。
3、本會98年第1季重要業務概況。
何委員寄澎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何委員寄澎意見加以說明(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鐘副局長昱男代為報告):
1、政院核定「中華民國九十八年至一百年鬆綁員額管制促進
就業計畫」情形。
2、辦理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院長馬凱碩(Kishore Mahbubani)專題演講案。
委員表示意見:(略)。
鐘副局長昱男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各委員意見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參考。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籌辦本院80周年慶相關系列活動情形。
(二)辦理施能傑教授「研究方法」專題演講情形。
(三)籌辦本院98年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專題演講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決定:各委員意見請秘書長參考。


乙、討論事項
一、李召集人選提:審查銓敘部函陳為配合政府落實性別工作平
等法所訂核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政策,爰配合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並將發給是項津貼之精算結果及應否調整公保費率,連同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本院參事辦公室案陳「考試院99年施
政計畫草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三、銓敘部函陳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並由蔡委員璧煌擔任召集人。


丙、臨時動議
一、蔡召集人良文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
試規則附表修正草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修正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修正內容:1.修正草案對照表史料編纂類科之說明欄文字,修正為:「國史館建議修正應試專業科目略以:一、建議將現行考試科目『本國近代史研究』變更為『中華民國史與臺灣史研究』。惟經審查會決定考試科目名稱修正為『中華民國史研究(包括臺灣史研究)』。二、……」。2.藥事類科專業科目,修正為「三、藥物治療與用藥安全四、臨床藥動學五、生物統計學六、臨床藥學與藥事行政」。3.新聞類科一般組專業科目,修正為「……六、政治經濟學理論與全球化」)。
二、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2時4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