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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36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36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5月21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邊裕淵 黃俊英 蔡璧煌 蔡良文
    林雅鋒 蔡式淵 高明見 黃富源 李慧梅 邱聰智
    李雅榮 胡幼圃 李 選 陳皎眉 浦忠成 何寄澎
    歐育誠 吳泰成 詹中原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朱永隆代)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凃其梅 李嵩賢
列席者請假:陳清秀公假 葉維銓喪假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35次會議紀錄。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33次會議,胡召集人幼圃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本院第10屆第52次會議決議,有關國文試題命擬應注意事項:1.不涉意識形態。2.不應有族群、性別之歧視。3.不考艱澀之古文或無關題旨之國學常識。4.不考尚未有標準化或約定俗成之用詞或語音,列入改進專案報告)。」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5月12日函復考選部。
(二)第33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第19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第18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則第13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一)本案照部擬通過。(二)請部適時將不得同時報考新、舊案之限制規定,納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予以明文規定。(三)請部研究修正網路報名書表欄位呈現方式之可行性。」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5月15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及函復考選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本院參事室案陳本院98年度考銓業務國內考察﹙參訪﹚嘉義市政府等機關﹙學校﹚之建議事項研處情形一案,報請查照。
2、考選部函陳9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不含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中醫師、心理師、營養師考試暨醫師考試分試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3、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33批全部科目免試審議經過暨律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39次會議紀錄一案,報請查照。
4、本院人事室案陳行政院主計處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張雲澐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5、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李漢盈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邀請德國、日本法學教授到部專題演講辦理情形。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驗船師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第一次消防設備士考試、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入闈製題工作等各項考試事宜。
3、說明因應新型流感國家考試辦理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張部長哲琛報告):
1、銓敍部對於行政院提昇法制人力有關職務歸系案件之處理情形。
2、補充說明立法院審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情形及部配合辦理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部長哲琛、朱副局長永隆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副院長(暫代主席)表示意見:(略)。
決定:各委員意見請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參考。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規劃辦理98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情形。
2、補充說明立法院審查國家文官學院相關法案情形及會配合辦理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朱副局長永隆代為報告):
1、9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配作業情形。
2、評選97年度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績優人事人員。
委員表示意見:(略)。
朱副局長永隆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院長赴培訓所以芬蘭創新經驗勉勵公務員之演講情形。
(二)行政中立法三讀通過院長發表書面感言,並赴立法院向王院長金平致謝情形。
(三)辦理本院員工98年第2次知性之旅情形。
詹委員中原表示表見:(略)。
五、臨時報告:
本院人事室案陳本院98年4月份考試委員實地參訪中央警察大學座談會參訪報告乙案,報請查照。


乙、討論事項(無)


丙、臨時動議
一、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撫卹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小組審查會審查,推蔡委員璧煌、邊委員裕淵、高委員明見、李委員雅榮、林委員雅鋒、邱委員聰智、張部長哲琛組織之;並由蔡委員璧煌擔任召集人。
三、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2時2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