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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11屆第37次會議紀錄

考試院第11屆第37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6月4日上午9時
地 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出席者:關 中 伍錦霖 詹中原 蔡良文 胡幼圃 邊裕淵
    何寄澎 高明見 浦忠成 黃富源 邱聰智 蔡式淵
    林雅鋒 李慧梅 蔡璧煌 黃俊英 李 選 陳皎眉
    歐育誠 吳泰成 李雅榮 楊朝祥 張哲琛 張明珠
列席者:林水吉 陳清秀 李繼玄 董保城 黃雅榜 吳聰成
    凃其梅 李嵩賢 葉維銓
主 席:關 中
秘書長:林水吉 紀 錄:胡淑惠


甲、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36次會議紀錄。
更正:(略)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35次會議,銓敘部議復行政院函為教育部函請訂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18條第1項及第2項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請本院同意會銜發布並送請立法院查照一案,經決議:「照部擬意見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5月25日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並送請立法院查照及函知銓敘部。
(二)第35次會議,銓敘部函陳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其總說明一案,經決議:「本院第二組所提修正意見照案通過,餘同意部研議意見(第二組修正意見:增訂第9條規定:『考績委員會委員、與會人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違反第七條、前條第一項規定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並將修正條文第7條、第8條第1項末段『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違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等文字均予刪除;修正條文第9條遞移為第10條)。」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5月25日修正發布及函請立法院查照並函知銓敘部。
(三)第35次會議,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專案報告」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函知考選部。
(四)第36次會議,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撫卹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報告,經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98年5月25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並函知銓敘部。
三、業務報告:
(一)書面報告:
1、銓敘部函陳關於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一案,報請查照。
2、考選部函陳請准增列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39名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表示意見:(略)。
3、銓敘部令派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正副主管人員吳玲芳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令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事正副主管人員邱月娥1員請任一案,報請查照。
院長表示意見:(略)。
(二)考選部業務報告(楊部長朝祥報告):
1、考選行政:公務人員考試題庫建置及使用情形。
2、考試動態:舉行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驗船師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第一次消防設備士考試、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等各項考試事宜。
委員表示意見:(略)。
楊部長朝祥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三)銓敘部業務報告(吳次長聰成代為報告):銓敍部銓敍業務資料庫線上加解密系統建置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吳次長聰成、蔡副主任委員豐清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張主任委員明珠報告):
1、辦理「NCSI 2009培訓Fashion營」研習活動情形。
2、補充說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國家文官學院相關法案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張主任委員明珠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五)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考銓業務報告(陳局長清秀報告):
1、規劃辦理「人事機構最佳實務標竿學習觀摩會」。
2、研擬放寬特殊查核規定避免短期內重複查核案。
3、「公務人力發展中心98年第1季法制類班期」辦理情形。
4、補充說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國家文官學院相關法案及赴韓國考察文官培訓情形。
委員表示意見:(略)
院長表示意見:(略)。
四、秘書長工作報告(林秘書長水吉報告):
(一)院長應邀在2009 TASPAA 國際研討會專題演講情形。
(二)本院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研習營辦理情形。
(三)本院98年度考試委員實地參訪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政府及玉里榮民醫院辦理情形。
(四)立法院審查本院及所屬96年度單位決算情形。
五、臨時報告:
張部長哲琛報告:說明代表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有關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保險給付項目情形。另本案除增修第4條條文外,餘均照本院及行政院會銜函送之條文審查竣事,無須政黨協商。


乙、討論事項
一、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考選部函陳「因應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陳懿琳等3人訴願案撤銷後之重閱事宜,通盤檢討國家考試相關法制及制度專案報告」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一)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二)林委員雅鋒所提:於5月26日最高行政法院等4所行政法院與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共同舉辦之「2009年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學術研討會」中,與會學者及部分行政法院法官,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7年訴字第1060號判決,就原告請求公開「各科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及請求閱覽「各科各題評分前50名之試卷」等聲明予以駁回,分別針對判決理由表達不同之法律見解,該資料請考選部作為研修典試法之參考。
二、伍召集人錦霖提:審查考選部函陳「警察人員考試制度改進方案」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三、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呈請派用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並照院長所提,請李委員慧梅擔任本4項考試典試委員長。


丙、臨時動議
典試人員名單議案(略)。

散會:12時30分
主 席 關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