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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首創雲林考區 自113年起五等考試併入初等考試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於12月9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表示,本項考試合計需用名額暫定為1,935名,歡迎有志擔任地方公職者踴躍報考。另今年起地方特考增設雲林考區,這也是國家考試首次在雲林設置考區。

考試院說明,本項考試將同時在臺北、桃園、新竹、臺中、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5個考區舉行。此外,三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類科及四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皆需辦理第二試口試,預定於113年4月13日(星期六)在臺北考區舉行。

在需用名額部分,本項考試設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等5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068名;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等45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730名;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等12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37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935名。

考試院特別說明,本次地方特考有兩項特點。首先,今年起地方特考增設雲林考區,以提供中部應考人便利應試環境,服務在地和附近考生,免去舟車勞頓之苦。這也是國家考試首次在雲林設置考區。

其次,今年將是地方特考五等考試最後一次舉辦。由於地方特考五等考試與初等考試性質相近,且舉辦時間僅相距一個月,重複報名與重複錄取的情形偏高,致地方特考提缺機關經常未獲分配錄取人員,造成無人可用的情形;因此自113年起,地方特考五等考試相關職缺均提列初等考試取才,除可改善前述無人可用的情形,應考人亦可減輕重複報名與重複應試的負擔。

考試院指出,有關本項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等事項,分別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各類科需用名額情形,將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