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考試院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審議通過

考試院院會今天審議通過考試院強化文官培訓功能小組所提之考試院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並決議由部會局配合規劃方案之推動步驟、分工及期程審慎規劃推行,同時定期向院會提報辦理情形。
考試院表示,為回應各界對於提升文官素質與國家治理效能之高度期許,構築一流培訓體系及建立優質文官團隊,乃當前刻不容緩之重要課題,爰依第89次會議決議成立考試院強化文官培訓功能小組,期能精進我國文官培訓功能,進而培育一流公務人才,以打造一個創新、利民、高效能之政府。該小組自99年6月15日至11月16日,先後共召開14次分組會議及6次小組會議,歷經5個月之充分研討,提出考試院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該規劃方案重點如下述:
一、方案目標打造優質文官團隊:
(一)建置考訓結合新制,篩選適格公務人員。
(二)透過訓用考陞合一,拔擢優秀公務人才。
(三)強化培訓體系功能整合,提升培訓資源使用效能。
(四)建構高階文官發展性培訓制度,厚植優秀施政人力。
二、革新建議:提出4項建議案,各案名稱如下:
第一案:增加錄取名額 落實選訓功能 完善考選機制
第二案:結合培訓任用考績陞遷 有效提升文官行政效能
第三案:健全培訓體系 完備運作機制
第四案:建構高階文官發展性培訓制度
三、 前開4項革新建議案,均分就:一、現況及待改進議題、二、具體建議、三、推動步驟、分工及期程等3部分加以闡述,並以甘特圖顯示各推動事項之起迄時程。
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有關各期程之時間,近程為短期內(民國100年止)完成,中程為3年內(民國102年止)完成,遠程為5年內(民國104年止)完成,。後續相關工作,例如相關法制之研修(訂)、配套措施之擬訂及縝密周延之規劃設計等程序,將由部會局就其主管業務逐步推行,其辦理情形並定期提報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