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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關中說明:考試院繼續去年認真辦理年終考績的作法

考試院院長關中於今(28)日院會中針對媒體27日報導有關「考績試辦停辦」提出說明,去年度實施的考績「試辦」,是在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採取認真打考績的作法。這些打考績的新作法,原本只是由本院帶頭示範來推動,如果其他機關也願意依照考績法的精神〈綜覈名實,信賞必罰〉認真地打考績,我們當然歡迎。因此,所謂的「試辦」原本就沒有強制力,也無期限,直到修正後的考績法取代現行的考績法為止。
關中重申推動考績制度改革的意義與目的,就「職涯制」(career system)的文官制度有四大政策功能:「甄補」、「發展」、「激勵」、「保障」。「發展」和「激勵」是使職涯制下公務人員具有能力和活力的關鍵,而考績制度則居於連結發展性與激勵性兩大機制的樞紐。目前的考績制度實施的情況,未能發揮應有的功能,除了無法達到對公務人員激勵的效果外,連帶地也未能與發展性功能的培訓制度相結合。考績制度是文官制度改革的結構性工程中,最重要的基準(benchmark)工程,沒有一套公平、合理、客觀的考績制度,公務人員其他發展性和激勵性的功能均無法落實,要建立績效導向的文官制度更是遙遙無期。
關中也強調考績和培訓是向上提升的兩個翅膀,現行考績制度最大的缺點是流於形式,因為這是一個可以無須認真執行的制度。我們為了提昇政府行政效率,鼓勵公務人員認真工作、熱心服務,就應該有一個可以認真執行的考績制度,並要將考績和培訓制度結合起來,作為公務人員能力向上提升的兩個翅膀。考績制度改革和強化文官培訓功能是本院本屆訂定「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中重要政策。在考績制度改革方面,我們根據「興革規劃方案」所訂時程,如期完成草案研擬並送立法院審議(99年4月) 。目前草案仍在立法院審議中,本院將該草案列為重大優先審議法案,希望能儘速完成立法程序。另外,我們也著手規劃強化文官培訓功能的方案。
關中特別強調,以本院的情形而言,去年度實施結果良好,在考績法修正草未案尚未完成立法前,本院必然要繼續去年的作法,認真地辦理年終考績。